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钟楼区2022年度幸福河湖达标创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农〔2022〕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力建设幸福河湖的动员令》(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和《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河长〔2021〕1号)文件精神,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对于推动河湖治理保护方式变革,进一步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的关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福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实施钟楼区2022年度幸福河湖达标创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辖区内。工程涉及通济河、后塘河、护场河、东十字河、会馆浜、皇粮浜、洪庄河7条河道,主要对河道进行疏浚、岸线进行整理,驳岸进行修复,以及沿线绿化,水域生态治理(含排口整治)、局部水文化设施建设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38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02-320404-04-01-661630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