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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766/2022-00016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2-09-01 发布日期: 2022-09-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1年第1号省总河长令精神,有效遏制全区范围内夏秋季节水葫芦大面积爆发、大规模集聚、大范围漂移的多发态势,有效保障区域河道防 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健康,根据《苏锡常镇地区跨界河湖水葫芦联保共治协作机制规则》《苏锡常镇地区“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定于2022年8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钟楼区“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河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1年第1号省总河长令精神,有效遏制全区范围内夏秋季节水葫芦大面积爆发、大规模集聚、大范围漂移的多发态势,有效保障区域河道防 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健康,根据《苏锡常镇地区跨界河湖水葫芦联保共治协作机制规则》《苏锡常镇地区“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定于2022年8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区域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跨界水环境联保共治,深入开展区域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歼灭战,积极发扬上游讲责任、下游讲风格、两岸讲友谊的新时代风尚,形成联防联治、协力推进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清剿的“一盘棋”格局,擦亮区域河道生态底色,助力幸福河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8月至11月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属地打捞、区域协调、河长参与”要求,强化区域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健全落实跨界河道联保共治协作机制,推动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清理向乡村级河道延伸,力争村级、乡级河道水葫芦基本消除,确保市级、区级骨干河道不出现水葫芦大面积聚集,杜绝市级、区级跨界河道出现水葫芦成片聚集现象。

二、责任分工

扁担河、鹤溪河等2条省骨干河道打捞工作由邹区镇负责落实。

区级及以下河道打捞工作由各属地负责落实,根据协商划定协同打捞责任区域(现有明确打捞责任范围的维持不变),协同推进水葫芦联保共治责任落实到位。

镇(街道)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水葫芦打捞和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内河严防死守、外河属地拦截”,组织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水葫芦“无死角”打捞处置。镇(街道)河长办主动做好沟通联系服务。

区河长办做好区级及以上跨界河道的组织协调,负责区级层面“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协作联动

各镇(街道)要组织同步开展联合打捞行动。区级跨界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有关镇(街道)河长办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对接,落实具体联系人,及时沟通信息。各镇(街道)要加强水葫芦预警和巡查,及时掌握水葫芦滋生动态和暴发趋势,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处置。各镇(街道)在必要时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跨界支持,统筹调配打捞力量,提高打捞效果。

(二)强化集中打捞

专项行动期间,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对境内农村河道沟渠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消除水葫芦根系,强化源头治理。对不通航河道实施封闭打捞、不留死角。各跨界河道上游地区要优化拦截设施设置,并及时打捞处置集聚水葫芦,缓解下游压力;下游地区要通过关口前移、堵捞结合等措施,提高打捞效率;左右两岸各方要积极主动沟通协商,可明确联合打捞或经济补偿性委托打捞方式,把属地打捞责任落到实处。加强水葫芦处置环节及处置场地的环境防护和现场管理工作,避免二次环境污染。

根据水葫芦生长发育及繁殖规律,各地要着眼于防早、防小、防在本地,组织开展冬季枯萎期水葫芦集中打捞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加强各地水葫芦发生情况、打捞处置量、打捞情况以及工作举措等信息汇总与共享。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河长办(格式附后)。

(五)强化监督检查

区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围绕专项行动目标,强化协调、整合力量,指导、督促相关镇(街道)各级河长履行水葫芦联保共治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期间,市、区两级河长办将定期不定期重点对区级跨界河道水葫芦联保共治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属地打捞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村级河道联保共治机制建立情况、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水葫芦“无死角”打捞处置情况等开展随机性抽查,并将水葫芦联保共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协同共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经费投入,切实把拦截设施设置、机械打捞和人工打捞设备、打捞运行处置、安全保障措施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

要加强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实行区域包干打捞,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水资源、更健康的水生态和更宜居的水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四)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打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漂浮物打捞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水上作业人员、船只、设施设备等有无存在安全隐患、薄弱环节以及有无人员、船只保险等。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制订措施,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常州市钟楼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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