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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3〕24号)精神,有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围绕“国省同创、两全其美”的工作目标,钟楼区印发了《钟楼区贯彻落实<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常州市于2022年8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列入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将于2024年下半年迎接国家验收。按照上级要求,为更好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创建各项任务落实,特起草该《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3〕24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以及《江苏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相关指标要求制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是量化目标任务。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完成率、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等30项创建工作目标进行了量化,形成了量化指标一览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立钟楼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细化路径措施。实施责任强化、清源净流、能力提升、示范引领四大工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擦亮“钟灵食美”名片。
四是明确时间节点。将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启动部署阶段、组织创建阶段、接受省级初评阶段、迎接国家验收阶段,并对各阶段主要工作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