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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131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23〕4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3-02-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2〕11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的情况,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重大意义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
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钟政发〔2023〕4号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2〕11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的情况,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重大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有关要求

认真对照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一)科学编制方案。按照2023-2024年开展土壤普查、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区级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相关部门依照区级方案,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以及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合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三)严格质量控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建立抽查复核、质量督查、成果验收和监督审计制度。

(四)加强信息管理。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好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要注重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组织保障

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钟楼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要求,本次普查经费由区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普查经费主要用于各地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以及采购第三方服务等。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分别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三)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以及提升农民自身利益的保障,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钟楼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钟楼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谢志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文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慧辉  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力立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许   俊  区发改局副局长

              宋泉清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丁    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    杰  区统计局副局长

              葛    卿  钟楼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志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钟楼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丁红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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