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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198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现将《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全省交通“四沿”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3〕

政策解读:

  • 关于《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3〕12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全省交通“四沿”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3〕61号)和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公路沿线、航道沿线、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现沿线环境美观整洁。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高速公路沿线非法堆积物清除整治。高新园(邹区镇)负责做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堆积物、非法种植等各类垃圾清除工作。

(二)加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美化。高新园(邹区镇)、西林街道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道路侧1米外绿化和环境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及时修理和更换绿化损坏部分。发现路面或路侧存在垃圾杂物,及时清扫,保持整洁。高新园(邹区镇)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美化。全面排查、清除沿线两侧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两侧”范围指县道用地外缘起向外10米,乡、村道用地外缘起向外5米。

(三)开展铁路沿线路域洁化整治。推进路域洁化,新闸街道、五星街道及荷花池街道按照“双段制”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清除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依法清理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

(四)开展航道用地区域积存垃圾综合整治。高新园(邹区镇)、北港街道、新闸街道、西林街道负责属地范围内航道两侧环境整治,突出清理“白色污染物”等散落垃圾,常态化组织开展积存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限期整治。各相关板块要切实做好集中攻坚、总结评估等各项工作,将日常养护与专项整治相结合,10月底前确保完成集中整治任务。11月5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情况(主要工作量等)报送区住建局汇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板块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铁路“双段长”等制度协调优势,细化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长效管理。各相关板块要坚持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完善交通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将整治工作纳入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日常内容。对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源头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巡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防止问题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交通系统部分领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实现交通沿线洁化绿化美化,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对高速公路、航道、普通公路、铁路沿线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和检查考核。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各相关街镇对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奖惩考核等。

(二)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将于6月、9月,由组长带队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季度检查中评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长效管理不到位或季度检查评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评分标准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印发。

附件: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钟楼区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行杰   副区长

副组长:张   毅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立恒   邹区镇副镇长

             金    苗   北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一峰   新闸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朱向阳   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    勇   西林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吴志明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    宇   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因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导致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根据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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