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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关于公布《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082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规范性文件 政府办: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规〔2023〕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23-01-20 发布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有效
时   效:本办法自2023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区政府研究制定了《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请各板块各部门按照本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坚持转变职能、便捷高效,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
政策解读:
  • 《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的政策解读
  • 图解-《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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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公布《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的通知
(钟政规〔2023〕1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区政府研究制定了《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请各板块各部门按照本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转变职能、便捷高效,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板块各部门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免罚清单,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更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板块各部门要不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增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养,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市场主体,消除困扰市场主体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各板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免罚清单,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执法机关要依法予以行政相对人免罚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营商环境。

附件: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一版)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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