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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钟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起草了《钟楼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3年6月9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1号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朱麟
联系电话:88891780
电子邮箱:zlscjg@126.com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钟楼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国市监网监发〔2023〕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从2023年5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加快健全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监管,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加强统筹,有序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同向发力。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科学确定力度节奏,增强专项治理行动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持续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安全风险高的危险化学品,明确治理靶向,强化工作举措,跟踪督查督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生产经营者、使用者、互联网平台等主体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互联网危险化学品营销行为。
——依法治理,保障安全。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强化全链条监管,合理运用监管工具,有序推进分类处置,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堵住安全风险漏洞。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惩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整治一批违规发布信息网站、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违规信息发布等突出问题,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以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平台等为重点,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大商品、广告、信息审核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监控,及时清理处置违规发布的销售信息和违法广告宣传,保存有关记录,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网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参加)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治理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台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发布和销售台账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该在本单位网站网页显著位置标明单位、个人购买相关危险化学品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并落实购买资质、资格条件审核义务。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清理互联网危险化学品违规营销信息
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互联网危险化学品违规营销信息,及时清理宣传推广、诱导非法购销危险化学品等有害信息,依法处置违规账号。依法依规处置擅自或超许可范围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和APP,整治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网信、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禁寄管理
加强对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密防控寄递环节安全风险。依法查处寄递企业违规寄递危险化学品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区公安部门参与)
(五)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违规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电商平台违规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等行为。相关部门要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推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由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人员的信用惩戒。(网信、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多种传播媒介,采取专家讲授、开通专栏、制作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危险化学品相关政策法规和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辨别能力。指导高校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培训,引导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有效管控相关环节安全风险。(网信、教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至6月上旬)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建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对照本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审批注册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信息、平台内经营主体信息等的比对排查,建立重点违法线索台账。
(二)集中清理整治(6月至8月)
组织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清理,加强实地核查,对重点违法线索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链条追查。集中打击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集中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网站,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工作考核(7月至8月)
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和上级要求,迎接专项治理行动验收考核。
(四)完善制度机制(9月)
各地工作专班及时梳理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上报专项治理行动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平台经济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专项治理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15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情况,于2023年9月10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