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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常州中山中西医结合医院(执业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杨庄新街34号)未能达到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且不符合校验合格标准,现依法自2024年1月15日起予以该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3个月。
要求该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钟楼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再次进行校验。暂缓校验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注销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或者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向钟楼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