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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何海红
35018119********09
常钟市监处罚〔2024〕00029号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024年1月18日
2
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232040467295041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常钟市监处罚〔2024〕00049号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鲜辣味粉1袋和五香粉1瓶,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2.对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