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办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南大街街道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为认真落实《常州市停车专项规划(2018—2035)》,结合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常州市钟楼区2024年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南大街街道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现制定2024年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顺应全市“532”发展战略新高度、宜居美丽城市工作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结合实际,切实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构筑高质量发展良好载体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和完善街道本级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配合完善属地范围停车布局规划,制定停车综合管理措施和区域优化改善方案;增加停车设施供应,推广“空间集约、性价比高、推广性强”的停车设施;落实属地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开放共享和接入智慧停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工作;开展属地范围内停车实施信息采集和接入智慧停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工作;牵头组织属地范围内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一)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南大街街道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召集人,分管副主任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公室、街道行政审批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街道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街道经济发展局、街道建设管理局、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大街分局、钟楼交警大队中百中队、钟楼交警大队西新桥中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街道办公区域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开放共享和接入智慧停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工作。做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停车管理方面的案件处理等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局:配合落实停车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停车场项目建设审批、配合协调价格审批等工作;协助落实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和指导停车收费工作;对建设单位停车设施智能化建设方案和资金筹措进行指导、审查;提升人防停车设施利用率;参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办公室(宣传):负责宣传停车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停车发展和管理工作相关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置。
行政审批局:配合区管学校停车场及接送中心等停车设施的建设;推进区管学校停车场及接送中心、区管医疗卫生机构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参与学校、医院及周边停车综合整治,参与学校接送中心、医院相关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南大街街道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牵头推动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落实;负责城市道路侧石至临街建筑区域的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参与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组织和督促指导实施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
建设管理局:协助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对辖区停车设施普查及停车布局进行规划编制并落实;保障公共停车用地,推进存量及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停车设施;及时调整并落实建筑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参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负责对停车场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落实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管理等政策。协助提升人防停车设施利用率;协助落实和指导综合交通枢纽的停车设施配套建设。参与停车秩序综合整治。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立健全政府公共停车资源的停车收入分配机制;监督管理政府公共停车资源的收益和使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大街分局:负责停车场经营市场主体的登记业务指导和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对停车场自有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参与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
交警中队:负责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对路内违法停车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城市道路侧石至临街建筑区域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进行联合执法;负责公共停车场备案工作,指导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设置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配合做好公共停车场智能化管理工作;参与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配合做好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