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
(一)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等事务;
6.组织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7.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
8.负责异地人才交流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为异地中、高级人才柔性流动提供相关服务;
9.负责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供求信息、就业推荐服务,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协议及见习期合同管理与服务,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10.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及大学生自主创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活动;
11.负责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工作;
12.为流动人员社会化职称评审提供有关服务;
13.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4.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2.做好辖区内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受理等工作;
3.指导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
4.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企业社保、机关社保业务报表及财务结算工作;
6.负责管理各类业务档案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钟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责
1.受理、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3.对仲裁员及其办案辅助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对专、兼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
5.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6.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7.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工会等部门进行裁审对接;
8.指导基层巡回仲裁庭和调解中心建设;
9.指导基层调解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钟楼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职责
1.组织实施全区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
2.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级拔尖人才等选拔、申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紧缺型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区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核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7.负责全区创业型领军人才项目引进服务工作;
8.负责全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
9.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
11.承担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2.承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