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4年常州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常州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成效,以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持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出台“常有众扶”三年行动方案,不断健全救助帮扶政策体系,持续拓展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二、健全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应用,优化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功能;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新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数据共享项目、周期和内容,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做好动态监测数据使用情况季度分析和通报工作。完善包含失业致困、公安发现、网格发现、信访发现、非本地户籍医疗预警、未参保对象医疗预警、生活困难青少年等场景在内的“救急难”风险隐患对象主动排查体系,将近三年接受临时救助的困难对象及非本地户籍风险隐患对象纳入电子档案覆盖范围并进行动态监测。
三、巩固扩围增效成果。持续推动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单人保”、收入财产豁免、就业成本抵扣、缓退渐退等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制度,解决特殊困难对象的个案问题。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科学合理调整救助标准;积极推进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家庭一次性生活补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市一体化。
四、规范特困救助供养。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衔接,合理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省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统一格式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救助供养服务行为。
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用好用足用活“先行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好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对困难群众申请其他救助过程中,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先行给予急难救助。针对酷暑严寒极端天气,加大巡访关爱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对救助人次、支出资金、非常州户籍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额以及办理时限等进行量化考核。
六、加快发展综合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探索完善服务类救助制度安排,研究制定服务类救助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服务类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实施好“暖心护航”智能关爱行动,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监测范围。
七、积极开展慈善帮扶。进一步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会同市慈善总会实施“冬暖夏凉”“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慈善助医”等联动项目,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对低收入人口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进行“非申即享”兜底救助,提高救助实效。
八、深化创新实践活动。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点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一区(市)一品牌、一镇(街)一特色”,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场所、队伍、机制和信息化应用等建设,适时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创新实践点规范化推进会。各辖市(区)要按照“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点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对原有的社会救助创新实践点进行提档升级,并新打造符合规范化要求的镇(街道)和村(社区)改革创新实践点各不少于1个,着力做好基层资源整合、政策快享、效能提升的社会救助工作路径探索。
九、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紧密部门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生活困难或特殊个案等问题,增强工作合力。积极推广党建+社会救助、网格+社会救助、社工+社会救助等经验,探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认定”等做法,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可及性、便捷性。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社会救助服务技能竞赛,提高工作人员落实政策能力水平;推进“十百千”救助服务骨干培养计划,提高培训频次及覆盖面,针对基层行政审批人员、救助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人员、网格员骨干、村(社区)干部、参与救助的社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夯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十、强化监督检查指导。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源头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矛盾,持续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业务数字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社会救助尽职免责机制建设,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担当作为。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