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7月1日收到关于“黑芝麻(抽样日期2022-06-01)”与“香蕉 (抽样日期2022年6月1日)”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2年7月6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荷花恒天食品商店经营的“黑芝麻(抽样日期2022-06-01)”与“香蕉 (抽样日期2022年6月1日)”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检验报告》(NO:A2220222229101007C),食品名称:黑芝麻,抽样日期:2022年6月1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检验报告》(NO:A2220222229101010C),食品名称:香蕉,抽样日期:2022年6月1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7月6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1、当事人于2022年5月12日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润禾粮油批发部共购进上述黑芝麻24.5kg,抽样3.04kg,销售0.36kg,损耗0.1kg,退回21kg,进货价为20.4元/kg,销售价为29.6元/kg,销售收入100.6元,黑芝麻货值金额725.2元;
2、当事人于2022年5月30日从钟楼区邹区宇世水果批发部共购进上述香蕉8箱,购进价为80元/箱,每箱约10kg,共80kg;抽样3.23kg,销售44.75kg,损耗32.02kg,销售价为11.96元/kg,销售收入573.9元,香蕉货值金额956.8元。
截至案发止,货值金额共计1682元,违法所得674.5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荷花恒天食品商店采购黑芝麻24.5kg,未售出部分21kg已退回供应商;其余已售出黑芝麻、香蕉无法实施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荷花恒天食品商店已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控购进关,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