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我局收到当事人在生产的、在武进区“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吾悦广场店”销售的“如意大糕”(生产日期:2022年6月28日)抽检不合格。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号GC22320000281930554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GC22320000281930554
样品名称
如意大糕
生产日期
2022年6月8日
型号规格
300克/盒
采购地
常州市阳光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吾悦广场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检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年8月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年8月31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经查,当事人2022年6月28日生产了7公斤条糕,分别包装成如意大糕(规格:300克/条)10条、步步糕(规格:150克/条)10条、步步云片糕(规格:100克/条)10条和阳光步步糕(规格:50克/条)10条。当事人于当日向“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吾悦广场店”(以下称“苏州易买得”)销售了上述产品,其中,如意大糕(规格:300克/条)10条的销售价为15.8元/条。2022年7月7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苏州易买得”经营的上述如意大糕(规格:300克/条)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后,出具了NO(2022)SJZFC-JC4301《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检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8月3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调取了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的索证索票、出厂检验报告、送货单等证据材料。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对相同工艺的产品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及对委托代理人询问调查,当事人仅生产该批次如意大糕10条,且全部销售给苏州易买得,未有召回。
原因排查
抽检不合格原因为销售过程保存不当所致。
行政处罚
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行为违法,我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因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行为违法,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告知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