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全区五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宣传道德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2013年,我区开展了"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十大典型评选活动,在全区各界引起了热烈积极的反响。经区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届"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十大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目标,以弘扬和崇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内容,倡导文明新风尚,汇聚社会正能量,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钟楼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标准条件
1.基本要求:在钟楼区域范围内,以实际行动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有利于社会和谐进步发展,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在"社会美德、公平正义、实干创业、创意风尚、爱岗敬业"五个类别引领社会风尚的先进典型。已获得第一届"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十佳人物的不再参评(名单附后)。
2.十大先进典型评选标准(个人或团队):
(1)社会美德的倡导者(2个):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2)公平正义的维护者(2个):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自身的努力,全力维护法治公平社会环境。
(3)实干创业的引领者(2个):遵循经济规律,把握市场脉搏,努力创业、成绩显著。
(4)创意风尚的先行者(2个):在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新兴服务业态等领域有重大贡献和引导作用的典型。
(5)爱岗敬业的践行者(2个):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过突出成绩。
三、评选步骤
1.广泛动员阶段(7月底—8月底)
本阶段,镇、开发区、各街道和各部门按照推选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社会团体、村居的动员发动工作。
2.推荐审核阶段(9月初—11月底)
(1)推荐申报。"时代先锋,钟楼楷模"推荐名单必须在群众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由镇、开发区、各街道和区各条线部门对照评选标准推荐上报。推荐对象形成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内填写200字事迹概要),于9月10日前报区委宣传部。
(2)评比方法。区委宣传部将初选名单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根据选票数多少,按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3)审核审定。推荐申报结束后,由钟楼区"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基金管理委员会综合评选出十个获奖者。
3.典型宣传阶段(12月初—明年上半年)
(1)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评选结束后,区委统一确立表彰大会时间,镇、开发区、各街道、各条线部门要广泛利用专题会议、事迹报告会、文艺表演等各类形式,掀起"学先锋、做楷模"热潮。
(2)深入组织教育引导。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宣传平台,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学习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对照典型先进事迹,评议身边人、身边事,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舆论氛围。
(3)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全面反映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典型的高涨热情和生动场景,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奖励办法
"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基金对当年度获得钟楼区"时代先锋,钟楼楷模"荣誉称号的,实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时代先锋,钟楼楷模"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时代先锋,钟楼楷模"评选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具体实施,宣传部总负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评选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严格程序,明确原则。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过程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确保选出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使广大群众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引导广大群众明辨善恶美丑、践行文明道德的过程。
3.坚持导向,推动践行。要广泛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好人好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和道德实践活动,以点带面,使广大群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证。
中共钟楼区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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