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十一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精神,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民政厅和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和卫生发展规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沈 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亚瑜 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凌 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刁学东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姚 区卫生局副局长
宇 虹 区计生局局长
屠国彪 区民政局局长
蒋惠维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蒋兆华 区财政局局长
毛顺生 区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亚瑜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监督检查创建实施进度,并负责进行区级模拟检查。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