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钟楼区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钟楼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成果,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现提出建设国家生态市钟楼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建设国家生态市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生态理念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把钟楼区建设成为产业先进、群众富裕、文化发达、商贸繁荣、人居优美的城区。
建设国家生态市的目标是:到2010年,把钟楼区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国家生态城区,为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我区将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清水工程
到2010年,全区COD排放强度≤4(千克/万元);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基本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
1、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对童子河、三八河、后塘河、皇粮浜等河道进行水系沟通、污水截流、河道清淤、岸线美化、沿岸污染总量控制等。
2、清水通道及主要干流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常规监测断面达标行动,实现水质达标,其中对京杭大运河等清水通道、主要河道进行沿岸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完成排污口整治、实现岸线绿化美化等。
3、农村河道清理: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村河道进行全面清淤,重点水系建设岸边生态防护林或生态湿地,并实行断头浜沟通等。
4、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成覆盖全区主要居住小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水收集管网。完成新闸、钟楼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实现钟楼开发区生活污水100%集中处理。新闸镇主要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蓝天工程
到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强度≤5.0(千克/万元),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达330天以上。
1、禁燃区建设: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淘汰禁燃区内除集中供热设备外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包括锅炉、炉窑、炉灶、茶水炉等。禁燃区内严禁新上燃煤(燃料油)锅炉。
2、脱硫工程:分期、分批对现有燃煤锅(窑)炉进行脱硫,2010年平均脱硫效率达到60%以上。
3、集中供热:大力发展城区及钟楼开发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2010年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开发区全域。
4、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节能,重点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改造和淘汰高耗能设备,力争区耗能大户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左右;到2010年,全区单位GDP耗能≤1.0吨/万元;推动建筑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设备。
5、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设工地监督管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扩大对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区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
6、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对未采用油烟净化处理的餐饮单位逐年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治理。
(三)家园工程
1、绿化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建设青枫公园、新闸公园、西林公园等公园绿地和钟楼广场等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建设新运河、三八河生态林带;实施区域内主要道路两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片处理”的原则,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设施,实施乡镇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到2008年前,新闸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3、生态村建设:2008年前,建成5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建成一批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4、绿色社区建设:重点推进新建小区建设绿色社区,到2010年,全区50%的社区达到市级以上绿色社区考核验收标准;建设2个生态园林居住区和10个生态园林单位。
5、生态住宅建设:钟楼经济开发区建设15万平方米生态住宅,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生态设施。
6、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到2010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改造城区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全区所有街道(镇)均有垃圾中转站。
7、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按照就近处置的原则,采用污泥干化造粒制砖或焚烧等措施,处理辖区内印染等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8、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地集中化,实现干湿分离,粪便不直接排入水体,采用以沼气为纽带的厌氧发酵等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清理区域内分散、落后的畜禽养殖场地。
(四)宁静工程
到2010年,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
对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噪声排放超标的公共服务设施、经营场所责令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解决现有工业与居民混杂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建筑施工机械自身的技术改造、施工作业方式改进,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加大对居民家庭装修装潢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
(五)生态工程
1、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力;优化投资方向,引导和鼓励企业把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作为投资的重点;严格新企业准入制度,同时加强静脉产业的发展;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7年起辖区水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或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2、产业布局调整:根据《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试行意见》,实施中心城区污染型工业企业搬迁工程;大力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2008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3、清洁生产与ISO14000认证推进:对超标、超总量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引导和规范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2007年,钟楼经济开发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全区20%以上的规模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批量采购、集中加工、统一配送的新机制,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治污减废、综合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根据区域特点,形成机械行业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新材料产业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链。
5、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建立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管理系统。
6、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配合全市环境风险源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区环境事故应急指挥系统;2008年前,建立健全全区环境安全应急处置系统,配置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监测车辆一辆及应急监测仪器及装备。实施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预防管理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7、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钟楼经济开发区建设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12月)
1、组织制订《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
2、成立建设国家生态市钟楼区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4、召开钟楼区建设国家生态市专题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09年10月)
1、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建设专题会议,部署、督促、检查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2、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地区、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比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新闻媒体组织报道建设工作,营造氛围,编制区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简报。
4、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5、分阶段接受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专家的实地考察、指导,并及时整改。
6、区统计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7、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工作经验,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整改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3月)
1、各建设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区建设生态市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台账和资料。
2、区建设生态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
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完成生态建设软件资料和相关台账、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2、做好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预验收各项准备、配合工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6月—2010年8月)
1、对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建设过程中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2、探索新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提出进一步提升生态建设的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推进。为确保生态市建设有序推进,成立建设国家生态市钟楼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指挥协调,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钟楼经济开发区、新闸镇、各街道要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尽快形成高效的生态市建设工作网络。
(二)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积极探索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建立生态市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层层分解目标责任,签订建设目标责任状,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各级综合评优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生态与环境保护审计制度。设立环保目标完成奖和环境保护重大贡献奖,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环保发展机制。
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准入机制,各级政府在开展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和其它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逐步推行排污总量有偿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建立公众听证制度,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财政部门要把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到“十一五”期末,全区一般预算支出中环保类支出比“十五”期末增长1.5倍以上。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政策,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实行政策扶持,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五)加快监管能力建设。
从应急队伍建设、装备配置、技术标准、科技进步、应急信息平台、综合指挥协调系统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应用遥感(RS)等先进技术,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大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度,建设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系统。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现代监测装备,配置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监测车辆,并配置应急监测仪器及防护装备。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快速反应速度,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加强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及科技攻关,提高生态市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
(六)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为保证生态市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实际需要,以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为主要内容,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保障生态市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生态市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
(七)加强培训与宣传。
开展“市民环境意识”和生态建设问卷调查活动;开展“绿色家庭”建设活动;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纪念日,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生态宣传活动。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公民了解自身环保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主流媒体开设环境保护的专版、专栏,宣传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和监督功能。在全区范围内设置一批生态建设公益广告;制作一批生态建设宣传画册、展版;配合阶段性工作编制生态建设工作简讯。
附件:国家生态市建设钟楼区重点工程一览表(2006—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