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关于加强钟楼区河道保洁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19467/2007-00007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07〕16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7-03-17 发布日期: 2007-03-27 失效日期: 2025-02-13
内容概述: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我区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强辖区内河道河塘卫生保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管建并重,确保河道河塘清洁畅通、清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造优美环境,为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生态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全区河道保洁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加强钟楼区河道保洁管理的意见
钟政发〔2007〕16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我区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强辖区内河道河塘卫生保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管建并重,确保河道河塘清洁畅通、清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造优美环境,为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生态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全区河道保洁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

(一)保洁目标

全区河道河塘保洁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的原则,逐步达到“全面覆盖、水面洁净、长期保持”的目标要求,使全区河道河塘总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保洁范围

全区河道的保洁范围为:辖区范围内涉农街道的所有内河河道、河塘。

(三)保洁标准

根据河道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河道保洁划分为二类标准。

一类保洁标准:沿主次干道两侧的河道和城市中心地区、景观游览区、窗口地区、宾馆区范围内的河道以及其他重点河段,要求实行全天连续保洁,确保河道水面及两侧河坡没有漂浮物和垃圾。具体涉及的河道有六条,分别是:童子河、三八河、十字河、洪庄河、海蛰浜、凤凰河。

二类保洁标准:一般居民区河道、单位内部河道、城乡结合部河道等,要求每日定时巡回保洁,保证河道水面及两侧河坡基本没有漂浮物和垃圾。涉及河道有:白家浜、蒋家浜、叶家浜、徐家浜、盛家浜、小仓浜、皇粮浜、郑家浜、西界河、鹤溪河、护场河、小王河、前进河、崔家浜、丁沟河以及各街道所辖村组的河道、河塘。

二、责任和分工

(一)各街道及水利、城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负其责,落实河道日常保洁管理措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具备换水条件的河道,要制定相应的换水制度,落实具体的换水措施。

(二)各街道负责河道保洁和换水的组织实施,区水利局负责辖区内河道保洁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和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三)河道保洁在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属地管理,保洁和换水经费,以各街道为主,区给予适当补贴。

(四)各街道负责保洁的具体河道有,北港街道(开发区):童子河北港段、海蛰浜北港段、西界河、鹤溪河;五星街道:十字河、洪庄河、海蛰浜五星段、护场河;永红街道:白家浜、蒋家浜、叶家浜、徐家浜、盛家浜、小仓浜、皇粮浜、郑家浜;西林街道:童子河西林段、三八河;新闸街道:凤凰河、小王河、前进河、崔家浜、丁沟河。其他村组河道、河塘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各街道负责。

(五)各街道要根据河道保洁和换水等管理工作的需要,落实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

(六)各街道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管理,对河道保洁打捞上岸的垃圾、杂物的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纳入综合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三、方法和措施

(一)   建立保洁责任区

   所有辖区河道的河道保洁都要实行责任区制度,区水利局和各街道要根据河道保洁的长度、水面大小、河坡等情况划分确定保洁责任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保洁责任人,签订保洁责任合同,明确保洁范围、工作条件、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劳动报酬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二)   建立考核机制

   区水利局要制定《钟楼区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承包人每日自查、沿河居民监督检查、河道巡查员全面巡查的“三查”考核机制,考查结果与承包经费挂钩。各街道负责保洁的河道,由区水利局定期抽查。

(三)   落实奖惩措施

对河道保洁取得显著成绩的承包人和有关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四、加强爱护河道环境卫生的宣传和监督

河道河塘的环境卫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市民的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洁净河道、美化家园”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要督促沿河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不向河道、河坡倾倒垃圾和杂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进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区水利局和各街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持久深入的开展。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