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办局:
2009年度钟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将开始,经研究决定,在钟政办发〔2007〕23号文件《关于印发〈钟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补充。现将《钟楼区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调整补充说明》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钟楼区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调整补充说明
现就钟政办发〔2007〕23号文件《关于印发〈钟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调整、补充情况说明如下:
1、第九条调整如下:
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诊疗制度,确定我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明医院,由区卫生局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