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钟楼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批复》(常编办〔2006〕62号),撤销钟楼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设置钟楼区城市管理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根据《关于同意设置钟楼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批复》(常编〔2008〕7号),设置钟楼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区政府监督、协调、指挥城市管理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能
(一)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