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根据市、区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现将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标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实行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对象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行政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