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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
索 引 号: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08〕29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8-10-28 发布日期: 2008-11-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钟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
钟政办发〔2008〕29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钟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2号国务院令)和《常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常政发[2007]23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区范围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或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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