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0]33号),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各项普查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增加五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和跟踪监测的有关职责。
(三)增加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有关职责。
(四)增加市、区、街道三级统计电子信息系统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加强对开发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研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和统计调查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街道、基层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七)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外经外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资源环境、社会保障、妇女儿童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五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民营经济、新兴产业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提供全市两市五区及苏南部分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统一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检查、审定、管理各部门发布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全区统计干部继续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扎口管理全局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分析,对外发布统计各类信息,及时为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领导提供统计服务;负责统计法制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局文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组织年报、综合年报以及政务信息和月度工作要事的上报工作;管理和维护全局网络系统,指导基层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及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全局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和科技统计等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专业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督促基层工业企业有序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对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加有关普查、专项调查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活动,定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贸易、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加强专业数据分析、评估,为全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社会事业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等抽样调查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妇女儿童规划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分析评估,为地方领导提供统计服务。
四、人员编制
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