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0〕33号),区物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反价格垄断基础工作,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提供基础服务。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全面实施,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街道价格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参与审批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
(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配合市场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五)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六)负责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全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后续再教育工作,开展价格评估、鉴证、认证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直属行政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区物价局设置1个直属行政机构,区物价局价格检查局为副科级建制。
拟订价格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对价格违法行为、乱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规范和监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授权调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受理、调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含价格检查专项编制4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