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0〕33号),区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地震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管理。
(二)主动与市城乡建设局沟通衔接城乡建设规划;参照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制定辖区建设工作计划。
(三)配合协调市、区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辖区房屋动迁和行使拆迁行政裁决权工作。
(五)负责辖区建筑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有关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有关区属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保养等工作。
(七)负责城市绿化管理与养护工作及防震抗震工作。
(八)负责辖区城市建设有关规费的征收。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根据局的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协调各科室工作,检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好上级及各方面来电、来文的登记传达,总结、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查阅登记、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局人事、劳资、财务等相关工作;办理信访、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记录及文件传阅、保管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二)绿化管理科
贯彻执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及《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审批、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与监督;负责对社会绿化种植和管养及各街道的绿化业务的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化达标和创优活动。
(三)建设管理科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执行;配合协调市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有关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属市政设施的项目建设与管理及日常养护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负责区属城市道路开挖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开发企业的会议通知等相关联系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围护督查与长效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处理。
三、人员编制
区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