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常州市钟楼区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0]33号),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开展政产学研结合工作职责。
(二)增加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科技创新政策,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产业化。
(三)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和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四)提出区本级科技经费预算建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经费,开展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
(五)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在常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经济开发园区、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
(七)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九)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开展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十)负责全区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一)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
(十二)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科普工作,与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协调区内科技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有关文件、管理制度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安排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牵头完成人大、政协各类建议提案;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区科技拥军和科技强警工作;负责科技年鉴组稿、科技志的撰写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拟订、实施;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负责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省、市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承担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科技规划,制订年度科技计划及专项科技计划并组织申报;负责科学技术拨款和其它专项科技经费等有关费用的编制和管理,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科技统计工作并归口上报各类科技统计数据,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规划、申报、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科技管理科
负责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协调,促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研究提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组织实施和争取落实工业领域国家、省和市各类引导计划(如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市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负责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协调经济开发区及科技产业园区有关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初审推荐及复核工作;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申报和实施政产学研合作项目;联系国内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负责与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全区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联系驻常科研院所和在常高校的有关工作;承担产学研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专利管理科
贯彻落实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拟订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重大专利项目;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类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计划;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引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负责发布全区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制定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归口申报和实施专利奖励及专利资助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