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钟楼区委、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发〔2010〕33号),区教育文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地区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对全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级中学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各校、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负责全区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
(三)管理全区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指导文化馆、站及其他社会文化体育组织开展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协调区域内文化市场的布局、规模和数量,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四)向区财政提出教育、文体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以及社会捐助的各项经费,协调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初级中学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局属单位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及人事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辖区教育党建工作;指导教育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文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内外有关事务。负责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重要文件,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件的核发、收转和管理;负责文秘、机要、信息、保密、信访、接待;负责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负责上级机关、局党委、局长批办事项的督查、催办;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管理。
(二)教育文体科
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施教区的规划和调整;指导全区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德育、青少年科普以及其他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各中小学的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拟定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艺术教育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学生体质调研和传染病防治监测。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三)后勤保障科
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校(园)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指导校园建设、校舍安全维修和各校(园)报账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教育文体事业统计工作;指导学校校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全年财务计划预算;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编制、审核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督促学校规范收费。
(四)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的教育工作和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党建带团建、工建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奖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全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评优评先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文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
领导职数为: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由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