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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0-00016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0-12-07 发布日期: 2010-12-17 废止日期: 2025-02-13
内容概述: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钟楼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0〕56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钟楼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钟楼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根据《常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增强我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

  重点保护内容: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

  重点整治地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

  重点查处产品: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1、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恶意、反复、群体性侵权行为。(工商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

  2、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全区印刷企业(包括包装企业),特别是商标印制企业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严格审查印制企业的主体资格和督查商标印制企业“六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牵头)

  3、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经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区经信局配合市质监局开展相关工作)

  5、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的单位、个人和窝点,打击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农业局负责)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发挥典型警示作用。依法保护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标志等特殊标志及官方标志专用权。(工商分局牵头)

  2、重点加强针对产品出口集中地以及重点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所在地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重大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形成严厉打击对外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对新型商标侵权案件的动态追踪,切实提高应对各种新型复杂商标侵权案件的能力。善于运用网络技术,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不留监管盲区,实现无缝监管。要追根溯源,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依法予以取缔。(工商分局牵头)

  3、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商务局负责)

  4、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物价局负责)

  5、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区食药监局配合市食药监局开展工作)

  6、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开展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协助对侵权盗版网站进行处理,停止境内违法违规的接入服务,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经信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坚持加强监管与广泛宣传并重。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和巡查,依法处理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常州亚西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美国公司专利侵权案例、常州德威木业有限公司专利许可实施案例等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典型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形成侵权必究的观念。结合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引导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常州轧辊制造公司、常州格力博工具有限公司、常州霍克展示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钟楼区企业知识产权整体管理水平。(知识产权局负责)

  2、有序推进全区“正版正货”推进计划。以区重点生产企业、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南大街中心商贸街区为重点,广泛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形成市区联动的工作格局,帮助和指导一批企业加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行为,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从源头上扼制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负责)

  3、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商务局、工商分局、经信局、公安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1、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开展“亮剑”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化作战优势,最大限度地调集多警种力量,将破大案、端窝点、毁网络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坚决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快速侦破一批大要案件。(公安分局负责)

  2、协同开展重点整治。积极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和案件高发地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和打击整治,集中收缴一批造假、仿冒、盗版产品。对清查整治中查获可能涉嫌犯罪且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果断介入,迅速开展侦查。针对元旦、春节前后,街头、集贸市场贩卖盗版、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多发的问题,集中警力从中深度挖掘,突破一批案件,摧毁一批网络,切实达到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的目的。(公安分局负责)

  3、在行政执法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对涉嫌犯罪的要抓紧依法立案。(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商务局、农业局、国税二分局、地税二分局、公安分局负责)

  4、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法院、检察院牵头)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进一步加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巩固区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将这项工作进一步推向开发区、各街道和重点企业。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全面宣传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大力宣传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区决定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发区、各街道在本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区各部门开展好工作,努力在全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依法履职,使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举报投诉公开电话分别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12330”、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12365”、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2”、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90”。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专项行动信息上报制度,各部门应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890727,联系人:龚剑峰。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底~12月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实施方案在12月5日前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工作表现突出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进展较慢的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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