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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现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600/2008-00118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环〔2008〕1号 发布机构: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5-10 发布日期: 2008-05-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现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现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常钟环〔2008〕1号
 

各有关单位: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到来,为了保证广大考生能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经研究决定:

一、凡在我辖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自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止,禁止任何形式的夜间施工(夜间22:00-6:00)。

二、凡在居民文教区范围内施工的单位,白天严禁使用强噪声机械设备,如打桩机、圆盘锯等。

三、所有文化娱乐场所(舞厅、OK厅)排放的噪声必须达到相应功能区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干扰学生的学习、休息。

四、我局将按国家规定加强对各类噪声的严格控制,还将对所有考场周围半径100米范围内进行强制性监控保护。区环保局投诉电话:88890432。

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在高考前和高考期间进行巡回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产生各类超标噪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护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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