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监察室:
现将《2005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局
2005年5月10日
2005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05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体(扩大)会议及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富民强区,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维护中央决策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司法制度改革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切实抓好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把改善、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五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弘扬“三创”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建设良好的政治环境、服务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为目标,把改善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开展软环境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区委、区政府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拓宽监督渠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群众的投诉,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落实,条条见底,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深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勤政高效。各级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到行政管理活动中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效能和行政水平的提高。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解决行政机关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
三、深入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监察机关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文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实施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对重点工程的执法监察,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005年,我们要强化对全区重点工程如钟楼开发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西林地块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点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施工和廉政“双合同制”,跟踪审计制,分级监督制,责任分解制等各项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程序操作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物资采供、资金使用、设计变更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继续对“农村五件实事”的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实事按时顺利完成。
近年来,随着村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大量增加,对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和质量、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已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目前,村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设行为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区监察局将会同区建设局、审计局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以规范其建设行为。
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执法监察,为构建“和谐钟楼”作贡献
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把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1、坚决纠正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建立预防拖欠征地补偿费的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
3、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问题。要按照监察部的部署,会同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企业造成严重污染损害群众健康,以及未按规定取缔关闭继续违法排污的问题;有关部门不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致使本地区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要建立环保责任制,对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境污染企业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后又反弹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企业领导的责任。
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及时受理农民工对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5、切实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员违反党政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加强对重特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措施和制度,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坚持惩防并举,推进源头治腐制度的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1、继续抓好建筑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要围绕《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行为。全区5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50万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和30万以下的装饰、装修项目,要实行竞标、议标,项目影响较大或有条件的也要实行公开招标。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审计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和干预工程发包,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的案件,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和不执行《招标投标法》的各类行为。
2、继续对土地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要求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对我们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有关方面的业务,拓宽知识领域,改善知识结构,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创执法监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