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局、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监察室:
现将《钟楼区2007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局
2007年5月9日
钟楼区2007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和全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政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精神和省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土地管理。继续与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划拨和协议出让公示制度;下半年,将配合上级与有关部门对土地出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环保十优先”方针要求,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环境监管。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推进钟楼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铅污染企业和化工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江苏省关于环境保护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导致环境违法问题严重、企业集团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突出的,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
加强环境监管制度建设,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工作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要求,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方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依法行政。要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要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继续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以区投资服务中心的启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管理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等,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建立行政许可动态评估机制。
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执法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首长问责制等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不当或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在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以及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四、加大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开展的“机关作风效能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拓宽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规案件,加大效能责任追究力度。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政府各部门转变职能、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着重抓好区、街道两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街道要结合机构改革,普遍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基层站所涉及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要逐步推行在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大力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长久生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关闭以及村级股份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和村民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和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通气协调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要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行政监察对象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事故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重发挥“协调、督查、惩处”职能,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要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体制,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对中介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六、切实加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监督保障。要继续加强对区社区服务中心、觅渡桥小学扩建工程、西林、新闸拆迁安置房工程、市区菜市场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一是督促工程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工程建设,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监督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继续抓好工程的廉政建设,坚持“双合同”制度,确保工程高效,干部廉洁。四是积极推动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和机制创新,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和村镇集体资金投资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要继续抓好村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以及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开发区、街道、行业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选题立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做出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