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08年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局
2008年3月27日
钟楼区2008年执法监察、效能监察
和纠风工作要点
2008年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执法监察工作
1、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节能减排、化工企业整治和水环境整治等目标任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对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完善和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对公有资金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各级干部廉洁优秀;三是建立月报制度,基层各单位要将公有资金投资新建工程项目在每月25日前汇总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四是开展督查。我区将在7月份、11月份分别对各街道的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有: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签订工程廉政合约情况、工程竣工后审计情况。
3、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关口前移;不断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对不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决定命令,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失职、渎职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进行查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追究纪律责任;对因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惩处。确保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地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土地管理。严肃查处土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5、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监管力度,会同农工办,对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收支科目核算、报销手续、基建工程建设程序等方面的规范,严肃财经纪律。
6、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行政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7、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好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安置、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长久生计;严肃查处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
8、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反腐倡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
二、效能监察工作
1、做好区行政效能日常工作,受理、查处群众投诉。认真接受群众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重点查纠行政机关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2、继续推进区、街道、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文件)和市政府常政发[2007]179号《关于转发市监察局、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级服务平台的建立,并规范运行。
3、加强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五个年”的建设活动,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协调平台,了解和掌握各级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建立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的措施。
三、纠风工作
1、继续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落实责任追究;认真办理人民来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和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发行工作;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区”活动。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贯彻《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指导意见》,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同时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积极推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居民的利益;继续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各项惠农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行为。
4、对社保基金和低保资金的补贴发放开展监督检查。继续会同劳动、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对国有企业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是否到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落实和使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享受城市居民享受最低保障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开展监督检查。
5、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6、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以《关于加强重点工作巡察的暂行办法》为依据,着重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
7、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各涉农街道的基层站所在2007年行风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围绕三个“一流”创建标准,认识再提高,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去年底民主测评情况,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措施,把基础站所的服务质量、行政能力、队伍形象等方面推上新的台阶。
8、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巡察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对重点工作巡察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开发区、各街道、行业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