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监察室、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9年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局
2009年3月26日
钟楼区2009年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工作贴近政府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的优势,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以及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执法监察工作
1、加强对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检查,将对2007-2008年开工建设的街道、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装饰、绿化、交通、水利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2、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生态市建设、太湖治水、市河清水、净化空气、总量减排等目标任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3、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4、抓好土地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5、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会同区农工办,对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6、抓好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管。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大采购项目跟踪监督,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案件。
7、加强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的督查。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好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效能监察工作
1、加强区重点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项重点工作,118个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时序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是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在落实区委、区政府对重点项目的决策部署中,是否目标责任明确,是否工作措施到位;二是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应当办理的事项,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落实,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三是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2、做好区两大中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设立效能监察室,落实责任人,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和工作程序。改善窗口服务,提升办事效率。认真做好群众的投诉和调处工作,严肃查纠行政机关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3、全面提升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管理。二是不断拓宽和完善服务功能。将群众急需的,工作量大的服务内容及时进驻中心,用群众的标准来筛选服务项目,确保服务内容的准确到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和考评标准,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四是统筹规划建设电子监察系统,确保2010年实现与全市行政服务、行政监察、法制监督“三合一”网络平台联网运行,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纠风工作
1、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巡察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对重点工作巡察的暂行办法》的要求,下半年组织开展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巡察工作,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规范文明行医,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2、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课本费的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认真办理人民来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区”活动。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居民的利益;继续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各项惠农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行为。
4、继续做好“关爱民生、廉洁从政”阳光工作站的工作。监督城市低保的审批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低保户的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监督应急救灾款和社会化养老补贴等各项资金在管理、使用、拨付的情况,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各项慈善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困难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5、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着重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充分利用政风热线这个载体,督促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群众投诉,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6、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行为。一是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在此基础上,着重在强化规范上下功夫,主要是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和政府行政行为;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制定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
7、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行政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8、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9、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反腐倡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
10、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各涉农街道的基层站所在2008年行风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开展对作风建设状况的自查自纠,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措施,全面提高基层站所的服务质量、行政能力和队伍形象。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全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各项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