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004年是全面落实“二五”依法治区规划和“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最后关键年。今年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两个率先”目标,以发展经济和服务百姓为中心,以建设法治钟楼为统领,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整顿规范社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平安钟楼,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执法公示制有机结合起来,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举报投诉的方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相对分离的机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继续开展“让人民满意”机关工作大家评。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现行行政许可和规范性文件及实施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制定我区“2003-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切实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定质量,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创建平安钟楼,建设最安全地区”活动取得新成效,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建立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健全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考评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审判工作和法官业绩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对审判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稳步扎实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观摩庭”、“十佳审判长评选”等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检察官分类管理,采取多途径、多层次的培训,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评选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素质。强化司法的纠纷解决功能,按已建调委会年内达到“六有”、“四规范”、“四落实”的目标,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衔接管理、帮教和引导扶持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社会变革和我区实际的帮教体制。
三、整顿秩序、倡导诚信,加强企业依法治理
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信用制度、信用体系、信用活动三个主要部分,以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确保市场经济的公正、公平和效率。倡导诚信、依法建立和完善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规范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重要生产资料产品的打假专项斗争。
四、充实力量、夯实基层,强化基层依法治理
紧紧围绕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完善以村(居)民自治章程为主的自治制度体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试点力争年内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10%以上,为2005年达到30%的要求奠定基础。要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司法组织的建设,充实基层基础工作力量。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加大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大调解机制,及时调处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组织在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围绕“创建依法治校合格单位”活动,确保教师法、教育法的实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促进学校的依法治理。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绿色常州”、“创卫”、“创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建立完善相互衔接、合理分工、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
五、主动服务,勤勉尽责,拓展规范法律服务
从服务“两个率先”和创建平安钟楼出发,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规范行业管理。大力开展优秀法律服务单位和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诚信建设,加大公示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咨询组和政府法律顾问组的作用,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综合发挥法律服务功能,引导法律服务主动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招商引资、政府采购、项目洽谈、招标竞标、城市化建设等经济事项,保障各类经济活动的依法顺利开展。集中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活动,对各类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归档等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创新思路,注重效果,完成“四五”普法任务
认真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义务普法讲师团的作用,依托市民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法治钟楼建设过程中的基础作用。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创建平安钟楼、建设最安全地区”活动,重点宣传治安管理、征地、拆迁、劳动权益保护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服务百姓、依法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金融市场、财税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消费、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依托党校、不断加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完善各级党组中心组的学法制度。试行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考试纳入公务员招聘录用考试内容,落实公务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培训考试工作。完善中小学生课堂法制教育,要求中小学生政治课程考查法律知识内容达20%以上,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民营、私营等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依托新市民学校,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各级党组织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规划,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加强办事机构内部建设,完善人财物保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我区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检查督促、协调任务分解、强化分类指导,当好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确保领导小组部署工作的落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04年基层工作要点
2004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为重点,积极贯彻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去年镇、街道以及所属的社区居委和村委都已建立调解组织、配齐调解人员,今年主要是要进一步调整和提高,但各街道与镇的属地企事业系统的调解组织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据此,今年的重点是属地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凡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调解组织,10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力度,切实组织、领导好属地企业和经济实体的人民调解工作。为推动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市局将与市总工会、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由市政府转发各基层单位。
(二)采取措施,努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通过努力,力争年底前区内已建调委会全部达到“六有”、“四规范”、“四落实”目标。市局拟于年初出台《常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各镇、街道要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在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每个镇、街道至少要培育、树立一个村(居)规范化调委会典型。区局将从中挑选部分典型推荐到市平安常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为推进这项工作,市局拟于6、7月份召开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请各地做好典型经验材料准备。下半年适当时候,市、区局将组织规范化调委会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要根据部、省培训通知要求,抓好分级培训工作。市局负责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区局负责基层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司法所负责其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司法所对参加培训的每个人民调解员要有情况记载。今年上半年区局将对调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培训。
(四)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完善防控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纠纷登记、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回访、纠纷排查、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特别要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和纠纷信息与反馈制度。继续执行重大纠纷快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二要建立并实行人民调解公示制,要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的范围、调解的原则和效力向社会公示。三要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加大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持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纠纷排查制度,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各类纠纷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控制好“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法院系统的沟通协调制度。区局拟在六月份会同法院对镇、街道的疑难纠纷进行一次会诊,并对各镇、街道由首席人民调解员审查的调解协议进行一次复核评议。
二、司法所建设
(一)狠抓司法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以“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以市综治委“创建最安全地区”考评标准为及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将提出的全市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的贯彻意见为依据,已建成的规范化司法所要巩固提高,年内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年内新闸镇、永红街道、西新桥街道司法所要建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他街道司法所在近两年内要争取达到标准,建成规范化司法所,但在今年软件建设一定要达标。
(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建设平安省、市、区的新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依据,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合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市局《合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合伙所内部管理,增强合伙所的自我管理意识,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在业务范围和队伍建设上不断拓展,为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二)年内将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律性规定,强化协会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律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积极组织开展行业“双争”活动和“创建文明所”、评选“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活动。充分发挥省级文明示范点作用。
(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以年检、注册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
(四)抓好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常州考点我区参加人员的组织工作,以及各法律服务所拟报考核法律服务资格证人员的考核工作。
四、安置帮教工作
为建设“平安钟楼”和突出推进“两个率先”这个主题,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自觉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必须加大排查核对、回归衔接的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确保我区安置帮教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一个新的突破,为“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作出积极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4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安置帮教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实施,紧紧围绕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这个重点,健全和完善各级组织网络,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为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学习,吃透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常州市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的总体要求,区将组织在年中和年末对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规范统一安置帮教各类工作台账,狠抓制度建设。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页逐项填写好各类台账;同时,各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建立和完善7个制度,即:跟踪帮教责任制度、首次谈话笔录制度、对村(居)定期通报与信息反馈制度、年度排查核对制度、重点对象一人一档制度、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定期通报联系制度、居住地与户籍地相分离的托管制度;三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做到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真正做到建立一个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协调、左右配合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
(二)积极探索、努力进取,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钟楼,创建最安全地区”这个主题,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的前期准备和衔接工作,为钟楼创出特色和好的做法打下良好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从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强化基层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方案》和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衔接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加强衔接,严防失控,紧紧围绕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这一问题,进一步做好回归衔接和排查核对管理工作。
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衔接过程中的脱管漏管,全区各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站务必在3月底前对2003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核对、排查,详细摸清刑释解教人员的去向和现状及三无人员、脱管、漏管人员数,做到六清,即:家庭住址清、犯罪性质清、有无特长清、安置情况清、帮教过程清、现实表现清,以便掌握衔接管理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对户籍地与居住地相分离的以及在排查清理中发现回归后工作仍无着落的刑释解教人员,务必要查清下落,衔接好管控措施;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力争做到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登、不漏帮、不失控,确保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6%以下;同时,有条件的单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把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做彻底。
(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紧紧围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安置难这一难题,逐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以市场导向为主的就业新途径。
刑释解教人员作为下岗失业人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的难度自然明显增大。为切实提高安置效率,各安置帮教工作站一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二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机制,充分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手段,努力实现安置领域多元化、安置方式多样化,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具备基本的生活、生存条件;三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耐心做好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的思想工作,使其主动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四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企业作为过渡性安置实体,制定优惠政策和管控措施,使年老体弱、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无家可归的“三无人员”在短期内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和生活来源;五要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以解后顾之忧;同时,各站要积极争取建立对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筹集生产经营启动扶持资金,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作贡献。
(五)加强建设、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干警队伍自身素质的提升这个重要环节,努力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干警队伍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置帮教工作的成功与否。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一要补充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实行政务公开,以促进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二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年内可举办1-2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安置帮教工作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也可在适当时机组织安置帮教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在会上进行交流,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努力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工作环境,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实行联网管理;四要注重调查研究工作,要针对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解剖、分析,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五要办好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及时提供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与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面上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新的一年的安置帮教工作,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齐抓共管、上下协调一致和综合治理方针,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新局面。
五、社会矫正工作
配合市局完成常州市社区矫正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试点启动工作。上半年主要是摸清矫正对象的底数,筛选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八月份开始,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试点单位和市局制定的常州市矫正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机构,初步形成工作机制。试点单位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氛围,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4年是全面实施“四五”普法的最后关键之年,对于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为此,根据省、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04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建设“法治钟楼”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两个率先”目标,以发展经济和服务百姓为中心,以“创建平安钟楼,建设最安全地区”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四五”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年内得以完成,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创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奠定基础。
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两个率先”目标,围绕开发区现代制造业板块建设、凌家塘物流中心板块建设、老城区商贸服务板块建设,围绕“三大战略”、“三年翻番”,做到中心工作延伸到哪里,法制宣传开展到哪里。各乡镇街道部门都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工作可能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就宣传什么法律法规,做到法制宣传先行,同时要切实服务于百姓,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提高百姓对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的承受程度。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金融市场、旅游市场、财税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钟楼”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省委书记李源潮于去年11月27日提出了: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普法教育、纠正违法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从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江苏,保障“两个率先”的实现。省委、省政府还将重点部署,为此,法制宣传首先要肩负起使命,围绕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积极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在全区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政理念。大力宣传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今年要加强以新颁《行政许可法》为主的行政法律法规大宣传,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本岗位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具备的法律知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法治钟楼”打下基础。
三、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钟楼,建设最安全地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围绕“创建平安钟楼,建设最安全地区”活动,大力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流、企业改制、劳动权益保障和“严打”政治斗争以及“扫黄打非”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以及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应有作用,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努力实现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围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加强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力宣传常州市民精神,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区“八个位居前列、”、“七个最低”、“六个不发生”的“创建平安钟楼”目标实现固本强基。
四、紧紧围绕普法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立完善的学法机制
一是干部的学法。领导干部、区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以区党校培训、村居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拓展领导干部学法新途径,努力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专题法制讲座相结合的学法机制。把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试行提请人大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逐步实施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村民、居民学法。村民、居民要依托市民学校,采用与村民、居民相适应的形式,宣传宪法尤其是宪法修正案、民法、婚姻、继承、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加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用工单位、村委、社区,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钟楼区新市民学校的阵地,针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工作、生活特点和管理工作的实际,以《新市民百问读本》为主教材,开展适合他们需要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是青少年学法,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保证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中小学生政治课考查时法律知识的内容要达到20%以上,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知识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道德教育与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家长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年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配备率达到100%。
四是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的意识。继续抓好重点企业、民营、私营等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五、紧紧围绕“四五”普法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对照、确保完成
2001-2005年“四五”普法规划已实施了三年,今年是第四年,实施好“四五”普法规划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继续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培训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求“四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年内完成,为此,我们要围绕“四五”普法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内容等逐项对照,查看进度、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台账,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明年区、市、省的总结验收检查,届时,区将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下发考核验收评估体系,以便各单位对照自评自测。
六、紧紧围绕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要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形式、创新内容。
在创新思路上,要积极整合社会宣传教育管理资源,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的“五结合”,即: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钟楼”建设相结合,与建设学习型城市相结合,与改善投资环境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创新载体上,要利用好区委党校、市民学校、新市民学校、青少年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广场、新闻媒体,实施法律进社区“五个一”工程,即建一个法制宣传栏、配一套法律图书和法律光盘,每季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成立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聘请一位义务常年法律顾问。在创新机制上,建立主管机关职责和权限机制,责任分解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学法考试、考核机制,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学法对象分类实施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机制。在创新形式上,要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纳凉晚会、法治论坛、法制图板巡回展、法律咨询、组织旁听庭审、警示现身说法等。在创新内容上,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要深学,主要学习法理、立法思想、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及条文;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要精学,要熟练掌握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学法对象的学法内容要切合实际,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学以致用,并且要宣传依法维权的途径。
各单位、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严谨的工作作风,更扎实的工作举措、更新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实现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新超越。
2004年律师管理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律师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拓宽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为主题,以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转变服务观念、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手段,树立律师业良好形象,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在服务“三个文明”、力争“两个率先”中的积极作用。
一、围绕“两个率先”目标,不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1、积极引导律师在建设“法治城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2、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并逐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中的咨询服务作用。
3、引导律师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层次,改进服务方式,积极为区内开发区建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农村经济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做出贡献。
4、大力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要求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年内配合市局做好律师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主题教育活动。
2、配合市局认真做好2004年律师年检注册工作,严把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证申领程序关,加大对执业行为的规范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律师管理的基础工作建设。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台账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各类上报材料存档规范,分类科学,内容全面详实,为规范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三、重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律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
2、配合市局做好律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律师的专业素质,提升律师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2004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04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把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深入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1、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在宣传工作中要加强宣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一次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要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和理解各自在《条例》实施中担负的责任,确保《条例》贯彻的正确性。
2、宣传重点对象仍应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通过宣传使各级党政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让全社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
二、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指派和归档等操作程序,严格案件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法律援助经费补偿制度,保护和调动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的,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社会组织人员在法律服务活动中发现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健康地发展。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调管理职能
1、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充分整合社会法律援助资源,鼓励社会法律援助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协同人武部门搞好涉军法律援助工作。
2、加强对各法律援助站的业务指导,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为特殊对象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
3、加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的协调管理,组织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社区和社会提供咨询、宣传等法律服务,发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
1、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改变接待市民的方式方法,为市民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把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司法行政的对外形象的窗口,为创造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4年政治思想工作要点
2004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和政风建设工作目标,以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创建文明活动为动力,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突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道德纪律廉政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求真务实,为保障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开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按照局机关的学习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思想实际,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学以致用,重在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发展司法行政事业提供政治保证。
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市纪委各项廉政规定,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职工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自觉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机关风气。引导党员、机关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规范从政行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认真把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原则和重点,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工作。定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时发现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防范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和机关公务员自觉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据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以争创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积极组织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在建设“平安钟楼”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所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富裕于创新,比较出彩的鲜活经验;各个岗位过得硬、叫得响的排头兵,激励广大干警立足本职争创一流。
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增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参照“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标准,搞好班子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团结为基础,以廉洁树形象,以开拓创业绩,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区的决定》,落实《钟楼区司法局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确立“终身学习”、“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理念,坚持机关“学习日”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完成学习目标,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三是深化“双争”活动。巩固开展“双争”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对开展“双争”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化“双争”教育活动。针对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机关之一,机关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气、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干部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把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与部属以及同志之间经常交流思想,协调工作,沟通感情,消除误会和分歧,形成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良好风气。二是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解决杜绝无中生有、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等不良倾向,讲政治、讲正气,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三是加强机关考核,促进作风建设。根据新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引导干部自觉按制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