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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0年钟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19547/2010-00062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9-12-25 发布日期: 2010-01-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10年钟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钟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法制宣传工作

  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3.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纳入“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范围予以表彰。

  5.广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精彩省运·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省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迎世博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世博法律知识普及性宣传,使世博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上海世博会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6.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贯彻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

  7.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以《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宣传活动,营造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钟楼普法网”、“钟楼区公务员普法考试系统”等网络学法平台的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8.完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开展“读法律书、做法律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9.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区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互动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10.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加冬训班的法律知识比重。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继续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周”活动,增强农民、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1.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区建设的法治内涵。深入推进五星公园法治主题公园和南大街法治街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栏)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形成一批法治文化亮点。

  12.深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通过“文艺周周演活动”文化平台,举办法制文艺专场演出,发挥法制文艺的感染力。组织参与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优秀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评选。

  13.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利用楼宇电视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益法制宣传,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4.积极组织参加法治江苏高层论坛活动,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工作。

  四、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15.认真贯彻2009年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精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法治钟楼建设夯实基础。

  16.切实做好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力争2010年全国、省、市、区四级创建命名率达95%以上。

  17.进一步完善对已经命名的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加大创建考核力度。

  五、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18.积极参与市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评选活动,交流法制宣传教育经验,培育典型。

  19.组织参与首届常州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六、严格考评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20.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10号)精神,按照全国指导标准和省、市考评办法,组织实施全区“五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作。

  21.做好全区“五五”普法工作先进表彰的准备工作,并推荐优秀典型上报国家和省、市表彰。

  22.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开展“五五”普法资料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

  23.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24.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5.完善协调指导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职能任务。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任务。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重点对象扎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附件: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内容

项目及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

相关责任部门

组织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和领导机制,完善协调指导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学法用法制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活动正常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文局、区农工办等重点对象扎口管理部门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级机关党工委

3.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举行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工作有特色

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各有关区级机关

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印发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制订迎检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有关区级机关

2.组织对各街道、区级机关、校、企事业单位“五五”普法检查考核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机关党工委、区教文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主管机关

3.“五五”普法资料收集和成果展示。在区级层面制作一部“五五”普法成果专题片,编印全区“五五”普法画册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街道,各区级机关、有关单位

4.开展我区系列普法宣传,展示法制宣传成果和推进法治建设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街道,各有关区级机关

5.做好省、市对我区“五五”普法检查考核的准备和接待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街道及有关区级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

6.做好全区“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的准备工作,并推荐优秀典型上报国家和省、市表彰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内容

项目及要求

主要责任部门

相关责任部门

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1.开展“精彩省运•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文局

区级机关党工委、区教文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信访局、区关工委

2.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达100%

区人大办

3.推行实施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

4.参与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评选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区级机关各部门

5.加强法制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栏)的建设和管理

区城管局

区司法局

6.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区委农工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7.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8.组织“12·4”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区各相关部门

9.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做好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力争2010年全国、省、市、辖市(区)四级创建命名率达95%以上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各街道、村(社区)

10.织参加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优秀法制宣传漫画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评选

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街道、区教文局

11.起草“六五”普法规划

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


  二、基层工作

  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两办”《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突破口,以争当全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动力,强势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谐安民提升工程、大调解机制“三大建设”,着力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着力加强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实现基层工作发展的新突破、新提升,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调解工作

  2010年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省“两办”《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9]33号)精神,按照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的要求,以强化调处能力建设、提升调处质效为目标,以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落实区委、区政府110个重点项目之“和谐安民提升工程”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的指标要求,巩固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大调解工作,强势推进多元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我区调解工作。

  (一)深化区、街道调处中心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辖区、街道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打造成融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决、舆情汇集、矛盾调处、大调解工作协调管理于一体的一线实战单位。二是完善运行制度,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处等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科学性。三是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评工作。按照省、市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评工作要求,完善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规范调解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客观、准确,配合省、市做好对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实绩考核,确保我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二)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创新发展

  按照省综治委有关“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的部署,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各项衔接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放大诉调对接的成效,继续保持诉调对接工作领先地位;继续推行涉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争取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交通损害赔偿事故的处理程序;推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公益调解律师库,组建律师公益调解组织;推行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

  (三)深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按照市委范燕青书记关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批示精神,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一是努力发展行业调解组织。可依托工会等部门设立调解组织(调处中心)。二是积极推动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会同经贸、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在1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中设立调解组织。三是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调解组织建设水平,在流动人口聚集区都要设立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室),实现流动人口调解工作的全覆盖。四是积极推动在商业圈、接边地区等特殊区域组建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

  (四)深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以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为方向,建设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实现区、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分别配备3名以上、2名以上和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推动有条件的自然村、居民小区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资格条件认定、教育培训和聘用管理工作,在全区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建立调解人才库。大力发展特聘人民调解员,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参与调解,壮大基层调解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个调解员一年至少轮训一次,用好《实用型人民调解方法》,努力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工作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日常滚动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建立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快速调处机制,确保涉省运会、世博会等重要活动时段社会稳定。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中村”、老小区、城郊接合部、企业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着力化解新形势下产生的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等民生类和发展类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指标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反映真实、报告及时、处置有力”的要求,规范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纠纷分析能力,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强化对分析成果的运用,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工进行风险性评估,提高服务决策、改进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

  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调解工作, 培植调解人员先进典型,激励广大调解人员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关心、支持调解工作,为全区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司法所工作

  2010年司法所建设,将按照全市基层基础推进年活动的要求,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全面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为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着力提升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平安钟楼、法治钟楼、和谐钟楼中的职能作用。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外部形象

  按照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要求,强化司法所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司法所所容所貌建设,做到制度上墙、标识醒目、环境整洁,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

  (二)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争当全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积极探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核、考评的途径和办法。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所编制充实司法所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落实。结合政法机关“文明执勤执法,优质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内化为每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所向更高目标迈进

  在去年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优秀司法所的辐射作用,进一步细化创建目标,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努力推动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色鲜明、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创建省优。继续组织全区司法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努力使我区司法所工作位于全市前列。

  (四)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组织好司法所所长培训活动,开展业务交流,观摩学习其他市、区司法所建设的先进经验,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010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坚持“稳定队伍、规范管理、适度发展”的总体思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满意程度,塑造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监管

  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出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文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诚信档案,提高服务诚信度,提高当事人满意率,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查处投诉案件,努力实现“零投诉”。

  (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新进人员的考核录用

  根据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聘用工作办法,按照“严格条件、从严控制”的要求,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新进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组织相关培训。组织交流观摩活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水平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拓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四)做好年检注册工作

  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和注册工作,规范年检注册程序,确保区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五)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宣传

  注重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政议政等方面选择典型人物和事例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形象,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和服务企业“双促双助”活动及典型案例的征集评选活动。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典型,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法律援助工作

  2010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以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在“平安常州建设及和谐安民提升工程”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拓展、规范、培训、宣传”八字方针,推进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组织管理、物质保障、理论研究和社会影响能力,积极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作出新贡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

  1、保持与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的深度、广度、力度。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在社会各界的知晓率。

  2、结合普法工作,针对目标群体印制法律援助指南和相关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通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发放,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信息和维权知识。继续推进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和农民工集中地设点长期投放的工作,让更多困难百姓知晓并得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救助。

  3、在广场、社区、工地和集贸市场等场所举办法律援助义务咨询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送到社会各个角落;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系列宣传活动。

  4、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充实法律援助的力量。广泛动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这项“阳光事业”,充分利用志愿者队伍宣传法律援助。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5、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市法援中心的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有效的形式培训法律援助工作者,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6、注重网络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组织能力。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村(社区)联络员制度,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方便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7、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在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迈出新步伐。结合省厅出台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建设标准》,推动我区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建设。根据省中心的要求,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案件办理、质量监督、卷宗台账等业务规范,形成相应标准。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价反馈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

  三、深化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8、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等法律援助目标群体的保护。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得到援助。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时限,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考核,保证服务质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9、推广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的工作。选择并公布一批专业力量强、信誉度高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代办点,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覆盖范围。

  四、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0、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严格履行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和“ 148 ”咨询热线服务承诺,提高咨询解答水平,结合省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12348”电话服务网络的机会,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接待和咨询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11、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要求办案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援助中心采取质量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查处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偿办案。

  12、完善法律援助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提高信访接待的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的维稳功能和作用。组织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工作,为领导提供法律意见,提高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对涉法信访案件合理要求当事人,落实“应援尽援”,力求息访。简化程序,并组织精干力量办理,及时将涉法信访案件解决,提升政府形象。

  13、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登记、管理、公示制度。充分利用江苏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常州市“三合一”平台两大载体,保证法律援助案件每案及时登记、及时结案,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度化、效率化,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法律服务工作

  2010年,全区律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律师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发挥职能作用为重点,以严格管理为保证,高扬“创新、发展、提高”主旋律,认真开展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钟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今年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抓好教育。

  全体律师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做中国特色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2010年或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要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使广大律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努力做到: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和钟楼三大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参与率和贡献率。要在认真总结开展“双千百日”、“法律服务年”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律师开展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积极引导广大律师为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科技创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为十七届省运会提供法律服务,为巩固社会安全稳定和谐提供法律服务,为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

  三、严格监督管理。

  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上,要严格开展律师资质审核和年检注册,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办理律师资质审核、通过年检注册等事项。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自我约束,解决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在加强对职业律师管理上,要严格规范律师职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律师自律,要加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对本所律师职业行为的监督责任,防止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责任感不强、乱收费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发生。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要及时报备,进行指导监督,引导律师做好重大敏感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的代理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高能力素质。

  这两年,我区律师事务所数量不断增加,律师队伍日益壮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律师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今年,在钟楼普法网改版升级为钟楼司法行政网的同时,要完善律师管理板块功能,增加律师事务所简介、律师在线咨询、视频课堂、经典案例等内容,既搭建对外展示和服务的窗口,又提供内部交流和促进的平台,积极塑造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业务能力。根据市局、市律协下发了关于征集2010年法制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做好论文撰写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五、推进诚信建设。

  抓好律师的诚信工作,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珍惜和维护执业声誉,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诚信档案建设,开展诚信律师事务所的创建活动。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五个严禁”,加大律师投诉查处工作的力度。

  六、加强党建工作。

  切实加强律师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着力完善律师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加快律师党员发展步伐,强化对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条件成熟的律所建立党支部,进一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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