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索 引 号:014119547/2008-00080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8-05-10 发布日期: 2008-05-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7年钟楼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对2008年工作进行初步规划
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钟楼”和创建“法治钟楼”、“平安钟楼”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的意见,抓住机遇,创新创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度工作回顾

  一、围绕“法治钟楼”建设,突出抓好“五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根据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以“法治钟楼”建设为抓手,结合我区实际,在开展常规性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有效地推进了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整合资源,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

  为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全方位、立体式向公民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普法工作的效能,我局积极整合普法资源,拓展普法阵地。一是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工程”。上半年,我们开通了“钟楼普法网”网站,以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机关最新工作动态和信息,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更加透明化、多样化。二是筹备开发“公务员普法考试系统”。根据《钟楼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公务员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广泛征求意见,筹备开发了“公务员普法考试系统”。拟通过该系统的建立,实现对公务员学法考试、培训、学习的高效管理。三是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队伍。年初我们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明确了普法联络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并结合普法工作实际,对全区各单位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的编制、建立健全普法档案、各部门学法活动安排、普法宣传信息等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四是重组了普法讲师团队伍。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5月份,我们对全区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了解核对,重组了“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团由钟楼公安分局、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钟楼区人民法院、钟楼区司法局、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钟楼区法制办、各司法所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成。

  (二)紧扣主题,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五五”普法氛围。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钟楼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主题宣教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公务员法》、《劳动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向全区发放了《“五五”普法宣传辅导读本》1400余份。针对今年10月份《物权法》的实施,我们向全区发放了《物权法辅导读本》、《物权法学习提纲》等宣传手册3000余份。并于6月22日举办了物权法专题辅导讲座,为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机关干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各街道分管拆迁工作的领导及拆迁部门负责人、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共400余人就《物权法》进行了专门的辅导讲解。二是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今年“12.4”是全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为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区局与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钟司发[2007]22号《关于开展2007年钟楼区“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就全区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做出了部署,确定了活动主题、指导思想、目的,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要求。全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区”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下午,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了近20家与群众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区职能部门,在南大街步行广场联合开展了“让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群众解答了有关房屋买卖、申请执行、动拆迁、财产继承、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200余件,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各街道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张贴宣传画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强大宣传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据统计,在“12.4”系列活动中,全区共悬挂横幅75幅,出专刊专栏92处,散发宣传资料5500份,制作宣传展板65块,张贴“12·4”彩色宣传画120余张,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对照省、市要求,我们重点对基层“四个一”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力度。目前全区共有8个村(社区)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全区村(社区)的9.4%;19个村(社区)创建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全区村(社区)的22.4%;46个村(社区)创建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全区村(社区)的54.1%。

  (三)齐抓共管,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今年来,各基层司法所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月份,荷花池街道开展了“法雨润民,维权有道”系列活动,按照不同职能部门,分不同人群,分别进行施教。新闸街道启动了“共创平安街道、共建和谐新闸”创建平安一条街系列活动,新闸街道司法所则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以法制、禁毒宣传巡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并以学校为依托,举办了以“环境、资源、人口法律”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讲座。北港街道司法所开展了“法与维权”主题普法活动,以弱势群体为普法对象,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法律小知识卡片等方式,免费为下岗、残疾困难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突出显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性;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了“与法同行”主题活动,以园区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为普法对象,在新市民公寓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宣传劳动仲裁、工资拖欠、人身伤害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引导普法对象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其他各个街道司法所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委、社区也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俱统计,今年共组织送法下乡22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5场次,受教育人数2560人。开展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活动人数108人,受教育人数2000多人。举办各类法制培训15期,2100余人接受了培训。更换法制宣传橱窗250栏,展出法制宣传图板180余块,发放《物权法》辅导读本2500余册。通过一系列的普法活动,在全区大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围绕平安钟楼建设,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防线作用

  基层工作不仅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地区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抓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巩固基础,司法所建设不断加强

  司法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重心所在,因此,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司法所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11月,我区北港、新闸、五星3个街道司法所顺利通过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考核验收,至此,我区七个司法所全部顺利创建成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年底,我们专门召开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暨基层工作座谈会,组织各司法所一起总结、交流在“平安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谋划2008年司法所发展思路。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所考核机制。去年我局通过制定标准,有效实现了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监督。今年,我们又进一步强化这一抓手,在总结去年开展基层司法所考核验收经验的基础上,上半年区局重新修订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并出台了钟司发[2007]16号文件《关于印发2007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标准的通知》。11月29日至12月11日,区局组成了考核小组,完成了对各司法所的考核。通过考核评比,各所工作台账更加规范,基层对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二)创新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再创佳绩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大力探索调解纠纷的新形式、新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一是建立了以区人民调委会为龙头的新型调解组织网络。2007年1月,我区在全市设立了第一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调委会成立后,我们充分发挥它在全区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有效地整合调解资源,对原有的调解组织布局进行了优化拓展,在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同时,又在法院、检察院、妇联、卫生局等8个部门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街道这一层面上,我们在各街道继续抓好与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的调委会工作的同时,又在街道的其他工作部门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如在9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室”,为提高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们又依托85个村(居)警务室设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室”。建立了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平台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10月中旬,省调联办、省司法厅在我区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建设现场会,推广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建设的成功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了“五调衔接”机制。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作用,形成相互衔接的调解工作体系,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新的工作机制。为此,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公、检、法、司、信访、纪检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最终实现了诉调、公调、检调、访调、纪调的衔接,出台了《关于“五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1月12日,钟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成功对接。目前为止,调解室共接待来访群众458批,解答咨询190批,受理纠纷268件,调解纠纷211件,调解成功187件,调解成功率达89%。不仅大大减轻了法院的讼累,更得到了社会各界及群众的充分肯定。在诉调对接开局良好的基础上,公调、检调、访调、纪调等也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一方面,采用选任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准入标准。另一方面,加大对人民调解队伍法律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5月下旬,我区举办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力条件。四是统一规范调解工作的台账。为了统一规范全区各级调委会的台账,除了要求做好一案一卷工作外,我们统一了台账制作要求,使全区的各级调解组织的台账统一规范。五是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析。根据省厅(苏司通2007)12号)要求,我区被确定为省厅调解信息直报点,我们及时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通过排查分析,确保了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今年全区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512件,调解纠纷3488件,调解率99.3%;调解成功3354件,调解成功率96.2%,防止民转刑案件9件,组织纠纷排查3318次,成功地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三)强化管理,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0人,解除矫正51人,目前全区共有矫正对象145人。其中缓刑85人,剥夺政治权利30人,监外执行8人,假释22人。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台账。今年年初,我局在总结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制定了《200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于四月至五月对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通过看台账、对矫正对象摸底排查,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有序、规范。二是建立了社区矫正月分析制度。我们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司通[2007]11号)的要求,将每月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情况、矫正对象动态变化、监管帮扶举措及典型案例等进行全面汇总梳理,深入细致分析,做到客观、详实、准确,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三是开展专项核查行动,避免脱管漏管。今年下半年,我省开展了“检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我们把人民法院、公安看守所、监狱等部门提供的名单与在册的人员进行逐一核对,对没有移交的,抓紧做好移交衔接和见面接收工作;对因没有落实监督管理措施而造成脱管漏管的,依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纠正。四是注重心理矫治,突显人性管理。我们在坚持常规教育的同时,还重视对矫正对象的心理教育。2007年1月,我局率先在永红、五星两个街道对50余名矫正对象举办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对他们逐一进行了心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矫正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因人施教,然后在全区其他街道全面展开。同时我们还定期对社区矫正进行走访,把工作上帮扶、生活上关心与思想上教育、行为上矫正有机结合起来,以帮助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

  (四)改进方法,安置帮教质量提升

  我区的帮教安置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新路子,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全区共接收回归人员82名,其中解除劳教人员32名,刑满释放人员50人,衔接管理率达96.4%,帮教率达98.5%,安置率达91.7%,5年内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5%,被评为“2005-2007年度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一是进行调查摸底专项活动。2007年4月开始,我们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区2004-2006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地摸底排查,并将相关情况录入了调查摸底专用软件,进一步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大了安置力度。今年3月,我们与常州嘉恒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钟楼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生产基地协议书》,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生产基地。对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让其回到学校接受教育;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自主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其办好低保手续,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做好撤帮工作。今年,我们根据《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常安帮2007)1号),对帮教期满的刑释解教人员按时办理了撤帮手续。我们对回归社会一年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能积极参加学习和接受帮教,表现良好,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帮教对象进行提前撤帮,以利于集中力量对部分对象进行重点帮教。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已办理撤帮手续的刑释解教人员近300余人。

  三、围绕和谐钟楼建设,突出抓好法律保障,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

  (一)以民为本,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为重点,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1、案件数量稳步发展。2007年度,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169件案件,其中刑事93件,民事75件,行政1件,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203人次。2、进行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为增强工作针对性,上半年,我们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下进行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以抽样调查的形式,实行点面结合,选取农民工聚集地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问卷调查表》300份,分基本情况、工作现状、工作待遇和维权意识等方面近20项内容,对本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和工作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分析后形成了调研报告,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打下了基础。3、采取措施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扩展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对农民工工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不审查经济状况予以援助;对其他类型的涉农民工案件,只要其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适当放宽。二是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实行减免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有实际困难的农民工,鼓励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行减、免费法律服务。4、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我们在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新市民公寓、西林街道司法所、区属东晟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方便了社会弱势群体就近寻找法律援助,确保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我们借助街道法律援助站,发放了《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300份。同时我们在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时,在活动中布置了法律援助展板,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群众更好地了解了法律援助。我们还积极利用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在遇到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时,与记者联系,以案说理,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进行宣传。

  (二)完善制度,拓展法律服务渠道

  区局引导区属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化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整体素质,通过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二是抓好年检注册工作。全区共有2个律师事务所、11个法律服务所、24名律师、5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年检注册。三是规范业务建设,健全完善业务学习培训、岗位目标责任、收案登记、业务、文书、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相关工作,认真办理好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四是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通过认真学习,促使法律工作者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为,增强了法律服务质量。据统计,2007年,我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33件,其中诉讼代理384件,非诉讼代理49件;担任法律顾问169家,业务收费639.26万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应聘担任62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450件,非诉讼代理91件,解答法律咨询543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38.5余万元,业务收费79.49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区域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围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突出抓好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

  年初,区委、区政府确定今年为我区的“机关作风效能年”。我局以此为抓手,深化政法队伍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加强学习教育。一是贯彻“机关作风效能年”活动精神。通过学习文件、进行大讨论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基层,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二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通过开展宣传发动、领导宣讲、专题讨论、以案析理等活动,做到用先进的理念引领工作发展,把教育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创出成果、争先进位联系起来,与深入推进“平安钟楼”、“法治钟楼”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三是积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市司法局和区政府组织的培训班,以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工作实务等,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2、建立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钟楼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和《钟楼区司法局规章制度合订本》,这些制度从主体上涉及到各位领导和每位人员,从内容上包括规范执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全局开展工作的指引。制度的修订,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措施,保证了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

  3、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过去的一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与任务,创新创优成效明显,在年终“机关作风大家评”中我局位次有明显的提高,但与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工作措施的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相结合,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全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在各项职能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以创新求发展,以抓特色工作为切入点,切实提高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钟楼”提供有力保障。

  一、致力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以主题宣教为重点,在深化“五五”普法方面力求新突破

  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创新思路,通过丰富宣传内容来增加普法新内涵,通过强化宣传载体来搭建普法新平台,通过整合法律资源来建设普法新队伍,通过创新宣传形式来拓展普法新途径,使五五普法规划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用法。挖掘、创新更多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宣传形式,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以贴近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建立并逐步完善“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充分利用“公务员普法考试”网络系统、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互动平台等载体的作用,逐步建立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各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

  二是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督促各街道严格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完善“四个一”建设,挖掘和培育基层法制宣传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以示范点的形式,结合实际,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创造性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栏评比、法制文艺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精心组织编辑《钟楼普法简报》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宣传年画等,满足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

  三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查考核。贯彻落实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评估和考核机制,配合区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部门对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视察和督查。

  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机制。

  二、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力求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促进司法所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制度,配齐工作人员,提高司法所整体素质。

  二是进一步深化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放大区调委会的辐射功能,延伸调解触角,充分调动各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在“五调衔接”现有成效的基础之上,加强沟通,密切衔接,进一步放大功效;重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三是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硬件、制度、台账、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专项培训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四是进一步拓展矫正工作思路。着力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控和管理教育,全面开展心理矫正,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三、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进步,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在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力求新突破

  引导律师坚持执业为民,履行社会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生存发展能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七大中心”的建成交付为契机,加强新的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积极争创全国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四、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力求新突破

  一是加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改善机关工作作风。要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契机,强素质、正作风、保廉洁、重服务、树形象;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积极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构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机关公务员着力从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制度机制等方面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二是以加强班子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前提,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加强教育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证,以服务基层为目的,抓班子带队伍,开展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以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强化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水平。

  2008年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统一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树立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工作职能,把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层次、新高度,为社会和谐发展和我区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