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钟楼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5年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一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200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四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紧紧抓住“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一手抓考核验收,一手抓日常宣传。
坚持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目标,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落到实处。我们借迎检契机,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努力扩张法制教育功能,今年在三个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一是探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二是全面贯彻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探索发挥志愿者、共青团组织参与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活动的新途径。三是探索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利用新市民学校、流动人口集散地,开展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举办各类讲座16次,法律咨询20次,受教育群众900余人次。
根据企业改制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创造性的建立了“钟楼区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互动平台”,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平台”建立以来,我们主要实施了4个动作。一是市法院法官为民营企业家讲授“企业经营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市工商局领导讲授《新公司法》;三是区司法局领导为区开发区企业家讲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3次授课听众共计370余人次;四是在全区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发放调查表300份,为有针对性的高效果的开展服务作好准备。“平台”的启动深受民营企业的欢迎,社会反响良好。今年被为区政府评为“三个一”工程十大亮点之一。
今年第二季度中期,完成了各单位自查和区级普查工作,第四季度省、市检查考核组对我区进行了验收,评价良好。江苏电视台教育频道对我区的普法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二、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加强
今年上半年重点抓了属地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系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常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了我省同行业第一家调委会。目前我区有各类调委会228个,人民调解员964人,各调委会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准入、培训登记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志愿者队伍的试点工作;三是组织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区局对120余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四是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主要有:1建立并实行人民调解公示制,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范围、调解原则和效力向社会公示;2加强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纠纷排查制度,做到日常性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今年全区共调解纠纷1294起,成功1273起,成功率为98%。
三、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
加强“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是我局今年向区政府上报“三个一”工程中的实事。为此,区局领导专程赴兄弟城区学习取经,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计划。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124件案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1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来访咨询56人次。在办案质量上,刑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能被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已办结的11件民事案件中,判决获得胜诉的8件。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年底市司法局组织力量对市及7个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巡回检查,一致认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著称,赢得检查组的交口称赞。
四、安置帮教衔接机制完善
全区围绕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这一目标,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工作。各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核对排查,掌握人员底数,摸清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目前全区共有帮教对象644人,其中今年回归135人。为拓宽就业安置途径,广开就业门路,各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全区共为43人安置工作,自谋出路75人,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6人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解除其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今年我区重新犯罪率为2.2%。
五、社区矫正工作稳妥推进
社区矫正是我局新增的一项重要职能,开展这项工作难度很大,必须既积极又稳妥,我们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机构建设,区、镇、各街道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镇、各街道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1名,建立360余人志愿者队伍;二是认真做好矫正对象排摸工作;三是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镇、各街道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专线电话;四是开展4次多层面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广大工作人员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11月15日我们在永红街道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现场会,对矫正对象进行实地交接。12月15日前镇、各街道全部完成交接,共接受矫正对象121人。
六、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
基层司法所是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是落脚点,倾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是区局一贯的工作指导思想,今年在加强和完善司法所建设方面着重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区局领导强化对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4家司法所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按照《常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硬件和软件指标,区局领导一班人迎难而上,积极协调,多管齐下,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区局以文件形式将3名行政编制人员充实到司法所,还走访4个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商请内部调剂充实人员4名,并明确为司法所干事身份。在办公用房和各类设施上,街道领导给予支持,基本达标。年底通过了市司法局的验收。目前我区10家司法所全部创建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司法所建设的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二)司法所各项职能进一步加强
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年镇、各街道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特别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很好地发挥司法所的龙头作用,推动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各司法所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纠纷登记、排查、反馈等制度,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继续执行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各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加强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
(三)建立健全司法所考核验收制度
今年8月,区局出台了钟司发[2005]9号文件《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内容分为队伍建设、所务建设和业务建设三大类,年底按百分制形式进行了考核。司法所考核验收制度的建立使基层司法所工作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有效促进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七、平安创建工作精心组织
今年是我区平安创建决胜之年,区局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制定了创安迎检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以查补拙,不断提高创安迎检工作水平。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三个层面的检查交流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创安迎检工作水平。
(一)以自查增强工作主动性
各司法所认真总结回顾两年来平安创建成果,特别针对各自薄弱环节,及时开展了自查活动。一是由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活动。领导参与检查既便于进一步掌握情况,又能增强领导小组对司法所的支持力度。二是司法所内部检查,由所长组织实施,对照人员分工,逐项过关,这是自查的重点。三是司法所深入社区、村委开展检查活动,指导创安工作。据统计,各司法所自查主动纠正问题23个,补充完善基础台账12份,上报难以解决的问题4个。
(二)以互查促进工作互补性
各司法所工作各有优势,对创安具体事项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司法所创安工作水平,以自发组合为主开展互查活动。新闸镇分管领导对此特别重视,组织全所人员赴荷花池街道司法所学习取经,找出了自身的不足,立即整改,完善了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全区基层司法所开展互查活动,真正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以普查强化工作指导性
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司法所进行检查,指导创安工作。对下检查我们做到三点。一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定坚持产生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未整改到位不放过。二是强调数字要实,对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指标的理解要一致。三是要求全体干警保持昂扬的斗志,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经得起明查暗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容迎检。在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了全区基层司法所创安迎检工作水平,为我区的平安创建工作作出了贡献。
八、机关自身建设成效明显
机关自身建设的主体是干部,这是一个部门干好工作的关键因素。今年区司法局不遗余力抓机关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学习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
文明行政——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文明行政、依法办事。机关决策与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高,公务处理质量优,纪律严。
文明执法——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努力学习、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达到本职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中公道正派、风纪严整、文明办案、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
文明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岗位操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符合要求,服务热情,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社会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这次“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中,综合满意率与较满意率为99.58%。
(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钟楼区司法局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围绕“ 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效果。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工作,共完成以集体学习为主要形式的活动19次,合计学时48小时,确保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到边到位;第二阶段分析评议,透彻全面。我们严格按照区先教办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发放征求表100余份,党员开展四个层面的谈心活动,共计谈心36人次,组织召开两次座谈会,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过关”的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成效明显。根据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五对照”要求,区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本支部的整改意见,在三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整改。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我们共制定了12种规章制度,共计89项条款。二是建立两级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大力推进司法建设行政工作。怀德路街道红星新村社区是我局机关共建平安联系点,一方面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帮助共建单位增强创安能动能力,另一方面依托社区实践平台,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机制。三是完善司法所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通过完善司法所考核工作,提高基层业务水平,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今年机关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1、领导班子团结求实。区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学习日”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系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协作,作风正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执法服务规范有序。文明机关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职业规范与具体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质量。《左琦法律援助得美誉》一文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百件好事实事”,这是我局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我们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建设、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明显加强和提高。诚信成为每个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行为准则
3、干警素质全面提高。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充分利用“学习日”活动,组织机关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加大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力度,广大干警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区局机关被评为区级“学习型机关”和“文明机关”。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
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两个领先”目标为引领,以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为主线,在抓深入、抓落实上见成效,在打基础、管长远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贡献力量。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是:“一个全面加强、一个重点突破、三个显著提高”。
1、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的成果,重点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基础业务建设,切实解决工作实践中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使服务和保障能力更加突出。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改革取得重点突破。社区矫正全面试点在组织架构、工作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形成初步经验。
3、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提高。“五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4、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层次逐步提高,业务量和业务收费稳步上升。以政府为主导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切实做到应援尽援,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5、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明显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机关公务员素质得到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2006年的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
一、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推动“平安钟楼”
建设新发展
(一)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
进一步推动“大调解”机制的巩固和完善:一是抓组织架构的健全完善。要立足自身职能优势,牢固树立“以我为主”的理念,加强以司法所为依托的街道调处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抓资源力量的有机整合。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情况掌握,畅通部门之间的互动渠道,多方位发挥整体优势,增强调处工作的合力和效果。要积极探索调解前置、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的具体做法,规范制作调处中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做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特点、热点问题的研究,把握规律,超前防范,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根据钟楼区实际,明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不在于面的扩展,而在于质的提高。我们将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我们将在抓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请不起律师的问题。省政府已将法律援助列为加强社会救助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加强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硬件建设,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同时,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以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化进程为己任,实现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新提高
2006年我们要进一步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转变教育理念,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要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化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提高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司法所承担着9项职能,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2006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抓住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努力为区委、区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工作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整体思路,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各种资源、各支队伍、各项职能整合起来,综合运用、强势推进,实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工作水平为突破,争取工作能力与队伍形象的新跨越
要坚定不移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充分运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着重提高“四个能力”和增强“五项本领”,把抓落实的能力作为基本的执政能力,把抓落实的工作绩效作为衡量队伍实绩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敢于抓落实、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树立良好的警风,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