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范燕青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政法委〔2009〕46号)以及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着力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全面展示队伍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理解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市委政法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从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这项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一)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区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区委提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组织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我们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推进队伍建设,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协调有序发展,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标;就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严格、公正、文明、亲和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二)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争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争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是近几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而且队伍建设情况本身也是争当排头兵考核体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形象,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工作举措有新创新,工作成果有新发展,纪律作风有新转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文明、亲和、特别能战斗的良好形象,推动我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最终实现争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目标。
(三)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顺应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切实需要。从近几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机关评议”活动的情况看,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对普法宣传、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着较高的期望和要求,一方面也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在肯定的同时,还有着进一步的期待。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促使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职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树立个人代表单位、单位代表条线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人,和和气气说话,以自身的良好声誉自觉维护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增强群众的信赖感,提高社会的认可度,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四)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是讲政治、顾大局、能干事、甘奉献的。表现在,一方面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是处在全市的中上游水平,许多工作还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一方面,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涉及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的投诉为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中还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还很突出。部分干部职工特别一些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创新创优的意识不强,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举措不多;少数干部职工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态度较差、群众观念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够;个别干部职工精神不振、纪律松弛、得过且过、形象不佳;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集中一段时间,集中精力,切实纠正这些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使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新的转变,形象有新的提升。全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发展成果多的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
二、准确把握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目标要求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和谐构建”的理念,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服务型、公正型、学习型、创新型”的司法行政机关;着力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亲和的新形象。
通过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要使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有新增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有新举措;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新提高;纪律作风有新转变;体制和机制改革有新突破;基层基础工作有新发展,努力做到“干部职工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认真抓好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重点工作
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要将其与学习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律服务年”活动和区级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重点开展好下列六项活动: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确保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形象提升年活动中,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要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把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四个在心中”,始终坚持“三者统一”、“三个至上”和“三个效果的统一”。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可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党风廉政教育等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要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课、专家辅导、学习参观和研讨交流等学习形式,确保干部职工集中政治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多元的发展难题、复杂的社会矛盾,司法行政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这就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形成全员学业务、练技术、提能力的良好风气,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工作上的行家里手,业务上的专家能手,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和工作需要,每年选择1-2个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和能力培养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应知应会”学习考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创新创优的能力,调查研究、公文写作的能力,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开展专项活动,改进作风行风。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认真查摆问题。要对照上级规定的整顿和专项治理重点,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开门听取意见。要主动听取四套班子、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各个阶层、各个层面对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评议,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增强这项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积极进行整改。要把着力点放在整改和解决问题上,对查摆、评议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惩治意见,责任到人,逐一落实。四是严肃查办案件。对于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问题,决不捂着、护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司法行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规范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加强基层队伍规范建设、提升机关规范执法水平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工作。因此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司法所要在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争创全国优秀(先进)司法所,认真开展好“人民满意好站所”评选活动。推进社区矫正示范区(点)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示范区(点)考核标准,加大示范区(点)建设,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健全矫正对象管控信息网络。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常州市法律援助办法》,加强和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例会制度,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协调机制,保持法律援助工作全国领先的位置。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争创第二批依法行政合格单位。
四、全面落实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认真组织和开展好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今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司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吴一农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杨晓祥、高蓓、左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工作由区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活动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区局将于近期做好宣传动员,部署活动计划。在活动中,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情况通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积极拓展阵地,形成对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广泛宣传的格局,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通过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要及时发现现有工作制度中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工作开展新需要的地方,加以整改修订;要归纳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形成示范性制度,便于总结推广;要查找整改队伍现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形成惩戒性制度,用来警示预防;对活动开展中凸显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寻求解决渠道。要注重完善在职培训制度,规范职业道德和执法行为规范,落实党风政纪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今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头绪繁多、学习任务繁重、工学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在开展活动时,应尽量做到活动与工作统筹结合、协调推进。在工作中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完成工作,做到不影响活动效果,不降低工作效率,做到活动成本不浪费,活动效果不打折。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