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中心),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钟政办发〔2010〕23号),我局设综合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和法律服务管理科(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内设机构,经研究决定:
姚素亚同志任综合科科长,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茂坤同志任基层工作科科长,免去基层工作及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丁建勤同志任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基层工作及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凌春梅同志任法律服务管理科(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免去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二O一O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