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10年5月10日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年活动的意见
根据区委政法委转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决定2010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定位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执法能力和队伍形象,确保人民群众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步上升。主要目标为:
(一)规范执法有新成效。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相关投诉举报大幅下降,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办案情况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能力素质有新提高。构建“大培训大练兵”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能力素质,特别是在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和创新创优能力上取得突破。
(三)作风形象有新转变。严肃执法纪律,执法执勤礼仪进一步规范。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健全,公正廉洁执法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杜绝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四)服务发展有新作为。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得到切实增强。以服务“有效投入提升年”为载体,服务发展的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服务发展的绩效切实提高,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组织建设有新跨越。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切实增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活力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制度建设有新成果。制度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更趋科学、完善,制度的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以制度抓管理、以制度强基础、以制度促规范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措施
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的重要部署,要将活动的各项措施融入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重点开展好五项工作:
(一)开展“建设基层,服务一线”活动。一是挂钩服务。加强对司法所的巡视,推动司法所班子建设水平。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挂钩联系1-2个司法所,重点协调解决基层基础建设的具体困难,督促推动突出执法问题的整改,将挂钩联系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对口服务。区局机关的业务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司法所的服务,加强对新型、疑难、敏感和涉众案件处理的指导,切实为基层一线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基层提高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能力。三是务实服务。努力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有效地为基层排忧解难、减负减压,确保基层把主要人力、主要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做好各项工作上。区局机关要对近年来对下工作部署和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没有实际效果、缺乏可操作性、脱离基层实际的切实予以清理。对于综合性、事务性工作,按照“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负担。
(二)开展“开门纳谏,作风整顿”活动。一是围绕人民满意整顿。坚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社会测评、开通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热线、随案发放廉洁执法征求意见函、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邮箱等形式,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掌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队伍的真实意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整改。二是针对重点问题整顿。学习公安机关“业务队伍双研判”制度,定期排查梳理业务工作、队伍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和惩治有机结合的惩防机制。坚决查处滥用权力、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甚至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等问题,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三是突出服务效能整顿。按照“便利、有效、低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式,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开展“规范执法再提升”活动。一是自查自纠再深化。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组织对近年来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评查剖析,深入查找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案释法、析案明理。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讨论,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认识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自觉践行规范执法的各项要求。二是制度建设再加强。切实做好制度建设“立、改、废”工作,进一步细化执法管理规则,严密执法程序,建立完善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的执法质量管理模式。推行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记载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和监督。三是示范引领再提升。组织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评选活动,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为标准,及时发现和培育树立一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示范点,以先进典型引领推动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一是健全机制抓培训。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将短期培训和远期教育有机结合,建立岗位培训师资库,逐步形成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二是贴近实际抓练兵。按照紧贴实际、围绕实战、讲求实效的要求,紧扣司法行政队伍的岗位工作规范和实战要求,采取分岗操练、模拟演练、示范表演、理论研讨等方法,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三是立足效果抓考核。围绕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运用政策法律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素质考核办法,通过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和互相评议、群众测评等方法,既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个体考核,也对单位团队整体考核,巩固提升培训练兵成果。
(五)实施“关心关爱”工程。一是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建立符合司法行政干部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和分类管理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从优秀人员中选拔、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大胆提拔任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竞争上岗制度。二是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大力加强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规律的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舒缓司法行政干部情绪,陶冶思想情操,改善精神面貌,使司法行政文化真正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三是更加重视激励保障。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物质保障,切实改善基层的办案办公条件,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队伍激励机制,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三、组织保障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组织部署,认真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一)加强领导。区局成立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局综合办公室。
(二)督促指导。局机关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
(四)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司法行政机关活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培植、总结、推广司法行政系统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提升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