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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索 引 号:014119547/2009-0003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9-12-21 发布日期: 2009-12-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决响应省司法厅“争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号召,迎难而上,争先创优,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的工作职能,为“实力钟楼、优美钟楼、幸福钟楼”的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09年工作回顾

  一、法制宣传根基深厚、范围广泛,全民法制素质普遍提升

  “五五”普法中期考核结束后,我区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区”,我局获得“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在成果和荣誉的基础上,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立足实际,进一步整合多方优势,不断开拓创新,搭建服务平台,开辟宣传渠道,形成了多个特色品牌和亮点工程。

  (一)探索切点,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提升开拓创新理念,努力探索宣传普及途径,宽角度、广纵深,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辟了一块新的平台。一是进行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各社区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园地,突出特色品牌,锦阳社区“五常”普法模式、北港老年人维权工作站等,在群众中已经形成了口碑效应,使法制宣传深入人心。二是举行法治文艺广场演出。8月29日,我局结合广场文艺周周演活动,在钟楼广场举办了主题为“弘扬法治共建和谐”的钟楼法制文艺专场演出,将活动寓教于乐,将宣传融情入法,受到群众好评。三是举行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6月6日,我局召集法律服务人员在芦墅广场举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解决群众疑难,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充实一网一报。“钟楼普法网”和《钟楼普法简报》内容更新及时、充实,已经成为对内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对外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

  (二)把握时点,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各时序节点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切入点,为了加深群众对普法活动的关注程度,掀起群众学法用法活动的高潮,我局紧紧围绕各节点,营造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一是围绕妇女、儿童、老人权益进行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九月九”敬老节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报、举行法制讲座等方式,呼吁社会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保护,提供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二是针对纪念日进行法制教育。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世界卫生日、助残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世界人口日等日子,我局联合各机关部门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针对公共事件提高认识。“7.5”事件、H1N1流感盛行、60周年阅兵等事件,我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针对不同人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三)关注重点,突出法律六进宣传主体

  我局始终将“法律六进”作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切入口,针对“六进”的特定人群,组织了形式多样且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进行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学法用法通报。二是继续推行公务员普法考试。我区“公务员网上普法考试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题库内容不断丰富,每年组织两次公务员网上普法考试,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共691人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检、法人员除外),并参加了网上考试,平均分达95分,考试合格率达到99.8%。三是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六月的第三周,围绕“学习法律强素质,应对挑战促和谐”这一主题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为农民工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学法、维权平台,掀起农民工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强化青少年普法。我局联合关工委和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期普法夏令营,并在社区中提供多种渠道促进学生学习法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

  我局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实体工作的同时,更加强向社会宣传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树立我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今年,共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司法行政工作新闻宣传140余次,大大提升了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今年,全区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5场。组织各类法制培训30期,2500余人接受培训。更换法制宣传挂图900张,展出法制宣传图板180余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共计12000余份,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的普法活动,全区法制教育宣传形成了深扎根、广覆盖的良好局面。

  二、基层基础网络健全、职能体现,维护稳定工作绩效明显

  我局积极推进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职能,为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以优秀司法所创建为契机,强化基层基础

  区局始终坚持把强化司法所工作实力作为强化基层基础的核心,一方面积极创建江苏省“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区局和辖区内各街道司法所以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抓住机遇,创新创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各项工作位于全市前列;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先进司法所模范典型作用。北港司法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关心和支持下,硬件实力获得飞跃,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业绩突出,在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评选中,得到了省厅和市局领导的一致认可,获得“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称号。我局及时召开了现场会,通过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全区,推动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以深化大调解机制为主线,提升调解效能

  今年来,我局人民调解工作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调解组织,充实调解队伍,拓展工作领域,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我局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利用区、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网络,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逐个村组、逐个社区、逐个单位进行摸排,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职责落实到基层和社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限期解决问题。今年共排查矛盾1220件,涉及人数5654人,已化解矛盾1207件。

  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工作机制,加强特色品牌建设。钟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自2007年1月成功运作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各兄弟单位的紧密配合下,取得了出色的业绩,知晓率和调解能力稳步提升,被誉为“钟楼模式”。今年来,我局又增聘了两名专职调解员,使办案人员由过去的3名调整为现在的5名,全面共接待来访群众586批,解答法律咨询214批,受理纠纷361件,调解纠纷361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349件,调解成功率96.7%,其中162件由区人民法院转送,199件由当事人直接上门受理。

  三是创新培训制度,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我局为适应新时期对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以夯实基础为出发点,以建设调解品牌为目标,将过去的集中讲课培训,调整为组织人民调解员赴区调委会驻法院工作室进行轮岗实战培训,主要培训业务操作、调解技能、案例分析、卷宗归档等内容,不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本次轮岗培训时间近半年,全区各基层调委会调解员均受训。通过实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真正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以规范化运作探索为手段,狠抓矫正监管

  社区矫正是在社会上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方式,作为试点工作,工作手段和方法还在不断探索之中。这项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影响到刑法执行的严肃性和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的通知》(钟司发[2009]24号),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加强了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管。今年我区共接收矫正对象65人,解教矫正对象50人,目前共有在册矫正对象201人。其中缓刑 135人,剥权27人,监外执行11人,假释28人。

  一是实施风险评估分类、分级管理。今年是“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根据《常州市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常社矫办[2009]1号)的要求,我局利用江苏省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人身危害性,重新犯罪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然后根据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努力做到“三个不发生,一个降低”(即不发生因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而造成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因监管制度不落实而导致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案件;不发生矫正对象群体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使社区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进一步降低)。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针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缺乏这一情况,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配备到全区各个街道司法所帮助工作。同时,通过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建立,既缓解了司法所人员力量的不足,又畅通了信息渠道,强化了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有效避免了矫正对象的脱漏管。

  三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今年来,我局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及时研究对策,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制度。1、编制《社区矫正工作手记》。工作手记上印有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社区矫正工作者纪律、工作格言、工作情况记录及感言。每人详实记录领导交办、自身拟定和应急性工作任务,是对矫正对象的谈心监管情况的专门载体。2、完善《钟楼区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在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时,发放《须知》,让其明确知晓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定,为预防和减少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首次谈话制度。为消除矫正对象的抵触和隔阂心理, 我局从源头抓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首次谈话制度,由区局基层科工作人员紧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引导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以积极的姿态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并做好与社区矫正对象初次见面谈话记录,便于日后跟踪回访。4、建立完善矫正心理档案。为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调整状态,从心理上真正回归社会,我局积极探索心理矫正方法,对辖区内18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不同层次的个别咨询或团体辅导,促进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并完善了矫正对象心理档案,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9月,区局与“天爱”儿童康复中心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月组织各街道社区矫正对象轮流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建立公益劳动登记考核制度,给每名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个别教育、考核奖惩记载簿》,对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登记。通过“身残”与“心残”的互动,做好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目前,已有3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四)以分层排查帮教为途径,做实帮教安置

  今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在帮教安置例会、衔接、统计登记、信息报送、学习培训、提前撤帮、档案管理等制度方面进行改善,使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方面获得了预期成效。今年,全区共接收回归人员78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劳动教养24人,均已签订了协议书,建立了个人档案,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一是分类排查,加强部门协调。根据《关于开展对2008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的通知》(常安帮办[2009]1号)要求,我局对刑释解教人员展开摸底排查,加强对脱、漏管和回归人员的情况掌握,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几率。今年我区重新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帮教安置工作的部门衔接。

  二是针对重点,分层次帮教。为了加强管理,我局针对不同刑释解教对象采取强度不同的帮教方式。对刑满释放不久,曾犯恶性犯罪或恶习较深、改造表现较差的对象,实行重点;对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会交往复杂的人员进行跟踪;对有学习愿望的解教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增强技能的同时增强生活自信;管理管理对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他们申请低保或困难就业申请,帮助他们改善生活。为防止帮教安置对象被社会边缘化,提升他们生活信心,我局组织他们参加了“颂和谐盛世,迎六十华诞,展社区风采”荷花池街道汇演活动。街道司法所掌握就业信息后,第一时间和帮教安置对象联系,了解他们的就业意愿,尽可能地让他们自食其力,回归社会。

  三是完善措施,提高帮教质量。我局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作措施,做到“三个规范”:1、规范帮教安置衔接管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帮教人员主动到派出所调查核实,及时给住在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落户手续,保证回归以人,帮教一人;2、规范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根据常安帮办[2009]3号文件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由村(居)填报并保管,每月上旬向司法所报告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再由司法所将信息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软件,撤帮后,记录簿上交司法所存档;3、规范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建设。我局为提高帮教志愿者水平,经常性地展开志愿者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刑释解教人员都有志愿者定点帮教,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帮教安置过程中的经验及遇到的问题,研讨帮教安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法律援助应对困境、贴近群众,服务能力水平持续上升

  今年来,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办案成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9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8件,其中民事案件225件,刑事案件33件,目前已结案209件,结案率达81%以上。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援助服务和谐社会的“窗口”作用。

  (一)抓法律援助窗口建设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对于所有来电、来访的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不论其问题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畴,都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及时记录。

  (二)抓法律援助渠道畅通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尤其是针对群体性或重大侵权案件,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查批办,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或帮助。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7件,已成功结案165件,

  (三)抓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法律援助质量直接体现法律援助的人性关怀。我中心上半年给每位援助律师发了《致律师的一封信》,下半年聘请两位专职援助律师。中心对指派的所有案件进行回访、跟踪,开展案情分析评议,促进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同时通过向每一位咨询群众发放服务评价表,对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抓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我局一方面利用法律援助大厅发放《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钟楼区法律援助指南》、《劳动用工法律知识手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累计发放2500多份。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主动走进街道、社区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材料,并积极参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和“宣传法律援助,共建和谐钟楼”宣传咨询活动。

  四、法律服务把握机遇、谋求发展,组织机构规模不断壮大

  法律服务行业作为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载体,在我区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我区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较去年增长3家,律师37名;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9名。我区法律服务组织规模、效益更上一个台阶,更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以党建保证律师事业的政治方向。

  一是进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今年,律师党建工作重点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目前,区属律师事务所共有37名执业律师,正式党员12名,我局积极动员,协调部署,分别在条件成熟的东臻律师事务所和东晟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党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党组织书记,实现党务、所务“一岗双责”;在所主任不是党员的情况下,推荐党员合伙人、党员骨干律师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是发扬党员律师行风带头人作用。律师行业党的作风建设直接影响律师行风,关系律师队伍的形象。在“律师党员志愿者和谐常州服务行”活动中,全区律师党员主动参与,踊跃签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局组织律师党员代表参加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诚信服务带头人”培训,培养带头人高尚的情操,发挥律师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优良的党风带动行风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注重服务体系建设,以现代化法律服务推进社会发展。

  结合“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我区法律工作者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开拓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企业生存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7月底,我局推出“义工律师进社区(村)活动”,让律师与村居结对共建,形成了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双融合的良好氛围。二是我局结合区委宣传部“百课千人”活动,邀请东晟、东臻和常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企业进行法制宣讲,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我区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利用国庆等节假日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为政府排忧解难。四是我局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指导队伍,由区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主要成员,参与区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置工作。五是为提升钟楼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服务能力,今年7月,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由区属律师事务所轮流安排律师挂牌驻点办公,专门为前来办事的单位、个人、驻大厅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目前法律服务中心已经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18批次,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我区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551家,组织排查44次,排查矛盾纠纷42件,调处矛盾纠纷27件,调处成功  24件,出具风险提示33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9800多万元。

  (三)提升法律服务形象,以律师文化为背景树立律师典范

  一是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活动。我局组织律师参加了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交流律师文化,宣传律师制度,树立典型人和事,扩大律师社会影响力。今年我区常强律师事务所在常州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东臻律师事务所郭小东律师在全省围棋比赛中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

  二是利用媒体宣传我区律师工作。我局在钟楼普法网上开辟律师在线、律师服务版块,为群众提供咨询,并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执业道德规范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促进我区法律服务行业科学发展,我局今年开始,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活动,重申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公正处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本年度共受理法律服务投诉3起,结案3起。

  截止十月,全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1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71件,办理经济诉讼案件67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35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4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业务收费739.97万元。

  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 171件,其中诉讼122件,非诉讼49件,解答法律咨询98场次191人次,担任法律顾问62家,挽回经济损失64.5万元。

  五、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扎实有序,机关作风效能逐步提高

  今年以来,我局将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作为提高全局工作效率,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工作动力的切合点。中央、省、市、区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厅号召的“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以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工作为我局落实队伍建设和提高思想作风创造了浓厚的氛围。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我局广大干警主动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公务活动效率。一方面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活动。局党支部先后组织20名党员进行了3次集体学习,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理论著作进行系统学习,并且每位党员的自学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参加了市委、区委组织的多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联系点专题辅导报告会,深化学习讨论效果。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和考核。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球金融危机与中国经济的科学发展”、“江苏常州民营企业如何突破瓶颈与天花板”等专题讲座;参加了省厅、市局组织的“提高信息工作质量”、“怎样写法制新闻”、“ 热点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适用”等讲座;并组织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培训和司法所长培训,专题调研当前人们调解、社区矫正和信息报送工作;组队参加了“全市司法行政单位法制知识竞赛”。

  (二)惩防并举,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预防机制

  我局广大干警结合区委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要求,联系本岗位工作实际,在环境风险、体制交叉风险、权力风险、管理风险、人员素质风险、政策风险这六类风险中,主动梳理廉政风险点,从制度上实现不同工作环节的权利分解和相互制约。

  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全面落实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域的监管。坚持秉公用权,带头廉洁自律,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夯实了反腐倡廉的基础。

  (三)筹划整改,针对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我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局党支部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查找问题,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摆在重要位置。围绕我局工作的四个方面,制定了12条整改措施,细化了整改项目,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努力使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在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中,修订了《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新出台了《社会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指导小组制度》、《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

  通过队伍建设的稳步推进,全局广大干警明确了科学发展思路,提高了思想解放觉悟,培养了以人为本观念,树立了持续发展意识,谋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争当排头兵的信念更加坚定,精神面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总结一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既定目标,工作创新创优都有一定的突破,司法行政在相关职能上的工作能力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与区委区政府的希望以及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后我们还需要在平衡区域差异,振奋工作精神,破除固有思想,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进行不断地努力,使司法行政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求,将党的执政能力和司法行政实践相结合,不断巩固基层实力,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稳的职能作用,以开拓创新谋发展,紧扣职能促和谐为着眼,为建设“实力钟楼、优美钟楼、幸福钟楼”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全力打造法制宣传“惠民”工程

  (一)做好“五五”普法全面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召开区普法联络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五五”普法全面考核验收要求,加强对后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导,争取圆满完成目标任务。通过“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教育辐射范围,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利用多种途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创造性地进行法治产品开发、法治阵地建设、法制文艺创作,积极参与到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一条街的策划和建设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要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力度,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活动,提高村民、居民自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普治结合丰富基层法治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区目前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为83%,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覆盖率为91%,力求在现有基础上,到2010年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县(市、区)创建标准;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辖市创建标准;1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二、着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全力打造基层工作“安民”工程

  (一)促进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心理教育矫正指导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等问题。

  (二)打造司法行政调解新品牌

  进一步立足于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全面加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的预防、调处、宣传功能,以出色的业绩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使调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选方法。

  (三)探索帮教安置新思路

  进一步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新思路,努力做到“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帮教安置工作理论研究,以衔接管理、帮扶教育、就业安置、制度建设为工作重点,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

  (四)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正确发展

  进一步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整顿城市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对其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全面打造法律援助“便民”工程

  在现有基础上,我区法律援助要建立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乡镇(部门)法律援助站为依托、社区(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站为触角的三位一体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四、主动改变法律服务方式,全力打造法律服务“助民”工程

  (一)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加大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力度,着力完善律师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强化对党员律师的管理,将发展律师党员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在目前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指派指导员,帮助其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吸收优秀律师并介绍入党,发展壮大党员律师队伍;在正式党员人数不满3人的律师事务所成立联合律师党支部,保证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我区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进一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

  引导律师树立“大服务”观念,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强化法律保障职能。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和民营企业法律保护平台的作用,加大对我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的法律服务参与度,推动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向市场经济各个环节渗透和发展。

  (三)引导法律服务向正确方向发展

  引导法律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整顿城市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对其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五、切实转变为民服务观念,全力打造队伍建设“亲民”工程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提升自身素质的学习中,真学真懂、真抓真行,使责任意识、效能意识有新突破,为民服务的自觉性有新增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有新举措,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新提高,纪律作风有新转变,真正实现科学发展,以民为本。

  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在新的一年中,把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区平稳健康发展铺设坚实的基础。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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