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各科室: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正确、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案件,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安监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
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黄建平
成员:汪苏黄冬青王海林徐友发
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