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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实绩考核办法
索 引 号:014119539/2005-00018
组配分类: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组发〔2005〕41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5-06-05 发布日期: 2005-06-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实绩考核办法
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实绩考核办法
常组发〔2005〕41号
 

各辖市、区委,市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1、德:主要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具体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结合社区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情况;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情况;顾全大局,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情况;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情况。

    2、能:主要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具体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协调与工作有关的人际关系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3、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具体为组织纪律性、出勤率、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具体为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情况,办事快捷、处事稳妥等情况。

    5、廉:主要考核廉政情况。具体为自觉遵守社区专职工作者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等情况。

二、考核办法

街道成立非常设性的考评小组,成员由街道干部、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等5-7人组成,负责对社区工作者考评。年度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底至翌年1月进行,分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两个部分,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量化考评由被考评人进行自我年度工作总结,考评小组打分;民主测评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街道干部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被考评人进行评议。按照量化考核占75%,民主测评占25%的权重计算出每位被考评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定为称职,60—80分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在称职的基础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考核结果公开,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应公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评小组申请复核。

三、结果运用

对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年终考核奖;对考核为优秀的,另外进行适当奖励,并在继续聘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减年终考核奖的一半,并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不称职的,扣除年终考核奖。另外,对不称职的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由所在街道实施3个月的离岗教育,经教育仍没有明显改变的,由街道予以解聘,建议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程序履行有关手续。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民政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人 事 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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