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环境污染控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为了更好地让企业法人和公民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行动,向社会宣传环保各项法律、建设生态钟楼的意义,以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目标增强群众的环境意识。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局领导始终要把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制度、有规范、有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2、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坚持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抓好执法制度建设。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分解有关工作,将环境保护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到各有关执法科室,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每个工作节点所对应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监督内容和考核方法。今年要在原有基础上制定或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会审制度”、“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行政违法过错追究办法”等五项规章制度。
3、学法用法更加深入。依法行政必须建立在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法律素质上。把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制定学习计划,着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等。要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个人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也进一步增强环保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处罚会审制、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会审制,避免和防止因个人具体行政行为失当而对政府部门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三)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1、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在建设项目环保许可审批中,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做到“四不两防止”,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一是严格遵照审批权限规定,不越权审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分类管理要求,不降级审批;三是遵循公众参与要求,不违反程序审批;四是不断完善会审会商制度,不“封闭”审批;五是重大、敏感的重污染项目由中介机构在技术上把关,防止盲目审批;六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现场监管,防止批而不管。
2、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一是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三是进一步开放环评市场。
(四)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
1、规范执行查处分离。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部署,执行查处分离,明确具体人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处罚事项。
2、规范现场执法程序。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规范现场执法程序。
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我区将根据《常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规范(试行)》的规定,和全市处罚裁量标准相统一。
4、规范行政执法台账。要做到分案卷装订整齐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件归档。使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工作达到统一有序。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