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物价信息
第22期
(总第624期)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 2006年11月28日
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物价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价检[2006]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检查范围:区所属中学、小学、幼儿园均属等检查对象。内容为:各级各类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各类代办费、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违规举办各类培训班并收取培训费以及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行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的情况、已实行“一费制”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等。
二、 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的时限是从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区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统一上报区物价局。11月23日至12月20日为重点检查和处理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整改阶段。
钟楼区物价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