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物价信息
第9期
(总第636期)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 2007年6月22日
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有序
按照省、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区物价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006年度收费年审工作。通过年审,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到规范有序。
一、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概况
2006年度,全区共有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各类收费单位96个。在96个收费单位中,政府行政管理部门15个,区属各类事业单位11个,医院(含卫生院)6个,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47个,镇、街道所属各类收费部门17个。
据对收费单位收费年审统计,2006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0923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1、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事业性收费占有较大份额,约占全部收费总额的59%(其中教育收费3363万元,约占31%,医疗服务收费3045万元,约占28%)。2、区属行政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收费占有一定比例,约占收费总额的24%。(其中行政管理部门收费总额1003万元,占收费总额的9%,事业单位收费总额1645万元,约占收费总额的15%)。3、法院收费增幅和总量明显增加,约占收费总额的11%。4、街道收费大幅下降,约占收费总额的6%。从收费的构成看,行政管理执法类行政性收费占20%。事业或服务性收费占80%,收费主体大多属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各类事业单位。从收费对象看,面向企业的收费约占收费总额的20%,80%的收费来源于居民个人。再从收费的用途来看,我区的收费大多属事业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事业服务过程中的人员经费的成本支出,以补偿部门经费的不足。
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2006年,通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五项规定》,随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推行落实,涉企收费登记卡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贯彻实施,收费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日趋规范。一是《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规范。确保《收费许可证》上证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合法有效,充分体现《收费许可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提高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和知情度。三是涉企收费登记制度基本得到了贯彻。四是收费单位凭证依法,依规收费的观念进一步得到加强,无证乱收费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多数单位普遍重视了内部收费管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五是上级政府治乱减负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都能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针对弱势群体的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六是随着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推行实施,收费票据管理和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能统一使用“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三、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审中,我们发现收费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收费单位“收费公示”尚不够规范,对一些政府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主动公示不够,公示的调整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一些属服务性收费未能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少数部门利用行政管理职能不服务或强行服务搭车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个别单位仍有以收代管、以收代罚的行为发生,出具的收费票据不够规范。四是一些收费单位涉企收费登记尚不够及时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物价部门收费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收费政策文件精神。当前要结合换发《收费许可证》认真做好对现有收费项目的清理,坚决取消未经国家、省允许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明文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行为,确保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法有效。
2、进一步巩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成果。对政府机关搬迁后的各种收费部门收费公示工作作出具体规范性要求并加以落实。确保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率100%,确保公示的收费项目、内容等合法准确,确保收费公示的形式规范统一。
3、加强监督,切实抓好收费违纪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企业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收费问题,要认真及时做好办理、查处和答复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类收费的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