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核准类项目的申报
1、核准类项目是指对照《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与之相符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在申报这类项目时必须按《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基本建设类项目报区发改局核准。
2、项目申报须提交的文件
(1)企业申请核准的请示(正式公文格式)
(2)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的要求进行编写;
(3)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专篇)和节能评估报告,按苏发改工业发[2007]1137号文要求执行;
(4)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3、申报文件齐全后,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10个工作日,评估、评议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关于备案类项目的申报
1、备案类项目是指《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且不在国家、省规定禁止投资项目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在申报这类项目时必须按《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申报。基本建设类项目报区发改局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报区经贸局备案。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文本;
(2)项目节能分析专章(或者专篇)和评估报告,按苏改工业发[2007]1137号文要求执行;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新设立企业提供工商企业登记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备案机关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备案申请表拷入磁盘一并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10个工作日,评估、评议时间除外);
三、关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申报
1、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须提交材料:
①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③资金来源意向和意见;
④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1)须提交材料
②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项目建议书批复;
④资金来源承诺或证明;
⑤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文物等部门意见。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会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3、初步设计(附初步设计方案)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