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我区的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围绕“五个文明建设”,始终坚持“实力钟楼、优美钟楼、幸福钟楼”的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为切入点,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为手段,建立和完善“三农”与“三化”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率先实现城市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全区涉农街道农村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12年,把钟楼区五各涉农街道农村基本建设为:基础设施配套、区域功能明确、产业特色鲜明、经济持续发展、居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良好、社区管理完善、社会文明和谐、就业保障齐全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1、保障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
2、富裕幸福:农民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体。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富民优先、改善民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第一要务,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惠及百姓,作为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城乡一体化的每个环节,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以试点探索积累成功经验,以重点突破推动全局发展。
3、坚持集中型城市化发展思路。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城乡统筹、城乡和谐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健全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因地制宜、有机结合、以点带面、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努力走出一条钟楼特色的改革发展新路子。
(四)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
要全面实现“幸福钟楼”的目标,必须全面提升农村及农民的幸福感。
1、拓展增收渠道,实实在在保障农民增收。
(1)要探索创业培训、增加本领、增加就业、重新上岗,切实增加农民的工作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95%以上。
(2)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五道保障线,实现农民的基本收入水平。
(3)探索培育财源、增加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并通过经济合作社的分红,切实增加农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收入。
(4)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通过合理的安置,使农民不减少原有的财产,保护农民稳定性财产收入。
(5)要扶持都市农业的发展,让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有发挥才能的岗位,从而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2、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为城市化打下坚实基础
城市化过程中,要切实解决好原村集体资产置换的问题,留给一定的空间发展集体经济,为保障农民和管理城市夯实基础。对村级股化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探索村级集体资产的有效办法。对存量资产多,当年收支有盈余的合作社,要按《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并进行工商登记,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根据盈利状况,按章程进行股份分红。对存量资产较多,但盈利能力不强的合作社,要通过盘活资产、增加收入、减少开支逐步按合作社要求规范化管理;对资产存量少,基本没有盈利能力的合作社,在切实界定农民身份和保证农民保障的前提,逐步采取政府收购、置换的办法一次性处置集体资产,由街道直接代为管理。总之要通过多种渠道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群众真正享有集体资产股权。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给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3、探索村级管理体制的改革,适时开展撤村建居工作
撤村建居是城市化的重要标志,要积极探索并逐步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一是要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村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要有一定前瞻性,为撤村建居打好良好基础。
二是模式选择上,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原则分步实施。五星、永红全部村,新闸、西林部分村选择城建制撤村建居;北港全部村及新闸部分村则根据拆迁程度以新型小区为依托撤村建居。
三是保障社区居委会的运作。原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根据原村民委员会的支出情况,经股份代表大会商洽,必须为社区居委会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四是妥善处理好干部分流。对村主要干部采取交叉任职的办法,合理分流干部。村其他一般干部则按条块结合,谁使用干部谁承担经费的原则,合理分担分流。
4、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办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农民的主要保障形式是土地换保障,从此意义讲失去土地的农民就必须取得一份保障。因此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要更加积极地完善农民保障,切实做到让每个农民带着保障进城,不给城市带来新的负担。
(1)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在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完善部分政策性农转非人员和保障基准日后出身人员以及正常婚迁人员的保障。
(2)积极探索完善2004年1月前征地农民保障的工作。要按常政发[2004]68号、钟政发[2004]5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解决那些未有任何保障的年老居民的保障。
(3)全面与城市年老居民保障的接轨。要按城市化的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已撤队转居的村民小组的年老社员保障纳入年老居民保障体系。
(4)贯彻落实好失地农民保障政策。要将20%的土地补偿款和属村组集体的资产清算到村组,并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适时建立好个人账户。
(5)规范村级困难救助办法。要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村级困难补助行为,切实避免村民攀比和新的不公平。
5、均衡发展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配置,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各种资源,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公平发展的原则,在教育经费安排,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街道倾斜。大力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构建全区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形成经费投入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和运行管理一体化。完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全区、街、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推进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标准化、专职化管理建设。全面推动劳动监察网络化管理,推进区劳动仲裁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街道、村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挖掘、培育街道特色文化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格局。加强农村数字、网络电视建设,满足农村文化娱乐的需求。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区生态环境
全面推进小康家园建设,打造江苏省最清洁城区,完善街道布局规划,加大农村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认真开展“百村整治、十村示范、村村达标”创建活动,到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接管率达100%。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运行机制,加强全区水利五大工程的设施建设,切实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严格执行《水法》、严禁擅自填埋、堵塞河道,加强全区各自然村河塘的清淤和保洁,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确保全区水畅通、水清洁、水生态、水安全。巩固全区农业面污染源管理工作成果,防止回潮现象。
7、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切实保障好市民提供安全的食品
坚持现代农业的功能定位,坚持高效设施农业的方向,坚持生态、安全、优质的要求,紧紧围绕传统萝卜干、禽蛋、奶业、豆制品、糕点等农产品加工行业等我区特色的农业企业,大力争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申报论证和创建工作。加强对畜禽产品的检疫监管,进一步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出证谁负责”的责任制;实施有效的官方检疫,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积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储藏、加工和运输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对病死畜禽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上市流通,确保放心“肉菜粮”工程安全实施。
8、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形成专人专抓、专人专责的作风
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实行分工明确,专人专管、一抓到底的协调机制。区农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委分管领导挂帅、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部门负责的工作体系。成立由区农业局、农工办、发改、劳动、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街道为推进城化发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出台相关文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全区进一步明确职责,协调推动。建立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区各有关部门、街道的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街道、部门,并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绩效考核的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向城市化,向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潜在的创造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要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制度”的要求,切实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与此同时,要积极争取城市公共服务的全面到位,真正实现一体化
城市公共服务是城市化的体现,我们要积极争取在城市化过程中做到四个全面到位。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到位。主要道路、水电气及城市污水处理、防汛设施、水环境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到位。
二是城市长效管理,公共经费全面到位。
三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全面到位。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布局要尽快覆盖,为居民提供方便。
四是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政策配套全面到位。安居房产权置换政策要尽快落实,新型小区物业管理要得到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