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钟纠办发[2007]1号
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
“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区有关街道:
现将市纠风办《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7月12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常纠办发[2007]1号
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
“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
各辖市、区纪委、纠风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纪发〔2007〕7号《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站所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站所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现就农村基层站所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参加对象
全市农村乡镇基层站所(含城市涉农街道),包括财政所、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公安派出所、交管所、土管所、经管站、水利站、农技站、计生站、供电所等基层站所。
二、活动内容
各辖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各主管部门要围绕争创三个“一流”,部署创建活动,并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进行细化,提出具体创建标准。
各农村基层站所要在活动中争创三个“一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设施,争创一流服务质量;围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执罚行为,争创一流行政能力;围绕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队伍形象。群众对基层站所满意率达到90%以上。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基层站所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效果。
争创一流服务质量:办事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站所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清晰,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时限明确。在规定时间内为民服务,无办事拖拉、推诿等现象;服务优质温馨,群众满意。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
争创一流行政能力:办事严明公正,管理严格。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无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健全规章制度,提升水平。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能。
争创一流队伍形象:工作廉洁自律,作风严谨。站所内部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作风亲民务实,勤政踏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为民办实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三、方法步骤
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由市纠风办牵头组织,各辖市区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各站所为创建活动的主体,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辖市区要按照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召开本系统基层站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各基层站所要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具体实施阶段
1、征求意见
辖市区纠风办和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站所要制订完善工作目标,公开服务承诺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征求服务管理对象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2、听证质询
各辖市区纠风办要积极指导各乡镇组织召开民主质询对话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各站所进行现场听证质询,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农民和企业代表不少于70%)。
对话会要求准备充分,议题集中,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并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听证质询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各乡镇的听证质询对话会方案要提前一周报辖市区纠风办。听证质询的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辖市区纠风办和主管部门。
3、整改提高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基层站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基层站所的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辖市区纠风办和主管部门。
(三)检查考核阶段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基层站所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政勤政、制度建设、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检查考核采取“行业互访”、“异地互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行业互访”: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同一乡镇不同站所定期不定期互相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工作记录;
“随机督查”:市、辖市区纠风办和市各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异地互查”:市纠风办委托辖市、区纠风办相互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随机抽查5-10个基层站所;
民主测评:辖市区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各地各行业的考评细则。辖市区纠风办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在各乡镇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请各方代表对本乡镇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企业和农民代表不少于70%),最终形成总结材料报市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把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辖市区纠风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基层站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制订、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以积极的姿态听取群众意见和落实整改;各乡镇要按属地原则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
二要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勤政廉政的重要载体,作为研究探索新时期搞好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创建活动中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站所的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要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要坚持一切从农村基层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200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