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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4年钟楼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19555/2009-0001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监察局
产生日期: 2009-06-19 发布日期: 2009-06-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04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政府廉洁形象、促进勤政高效、推进全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4年钟楼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04年钟楼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04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政府廉洁形象、促进勤政高效、推进全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行政效能监察

今年,我区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重点以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为主题,全面加强效能监察,提高了机关的行政效能。

(一)着重“全”,全面营造建设软环境的氛围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两个率先”,区委、区政府专门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在区纪委、监察局设立投诉中心,在网上设置了举报邮箱,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区委宣传部门加大了对软环境建设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引导人们关心、参与软环境建设。同时,区在《常州晚报》开辟专版宣传推广各部门、各单位软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钟楼信息》专门出了专辑,将区各有关部门的“软环境建设年”阶段性工作措施进行交流,以进一步促进全区“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着重“理”,理清阻碍软环境建设因素

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区针对影响环境发展因素,找准突破口。区四套班子领导深入镇、各街道调研督查,听取基层和企业对发展中面临矛盾和问题的反映。区先后召开了老城区商贸服务板块、西林市场物流板块、开发区建设板块等系列座谈会及15家重点企业座谈会。针对基层和企业反映的31项意见、建议,区召集有关部门专门召开了软环境建设工作交办会议。明确了承、督办单位、完成标准、时限。为推进全区“软环境建设年”工作,区组织19个部门召开经验交流会。

规范行为,自查自纠。首先,区各部门充分利用《行政许可法》实施机遇,来规范行政行为。区规定,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对越级许可和无法律依据的行政许可坚决进行清理和纠正,通过“双清”活动,理清机关工作思路,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其次,各部门本着自查自纠原则,找准工作的问题,着力整改。针对自查自纠中找出个别部门效率不高、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澄清的不放过;突出问题没有查纠结果的不放过;违法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方案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

(三)着重“严”,严格责任追究

区各部门以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为出发点,力争把行政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开放型”的机关,围绕实施钟楼区域发展三大战略,推进“三大板块”建设,找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努力优化政务环境。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机关办事效率提升。区管建局建立了主动为乡镇建设工程提供上门服务制度;区环保局积极推行主动服务上门为企业进行环境监测服务,为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区计生局明确多项调研课题,积极找准人口与计划生育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区卫生局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淡化事前审批,强化跟踪服务,扩大“告知承诺制”的应用范围;区外经局建立了全区重大外资信息、外资项目的跟踪联系制度,有效实施“以外引外、以企引企”;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实际,出台了《关于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效能提高。区财政局认真清理行政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区经贸局积极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工业技改帖息、科技三项费用、区财政配置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全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区法院全面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司法政务、司法鉴定和司法警察管理,提高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简化各类证件的办理手续,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

今年1至11月份,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先后收到投诉电话4件,投诉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认真处理。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把不该政府机关审批的事项坚决减下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由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同时,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环节,完善了制约机制,增强了透明度。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和重大投资”绿色通道”,建立企业联合年度检验制度,采用“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方式。

三、深化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的执法监察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和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精神,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开展专项执法监察。2004年3月份以来,针对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渡投资及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的要求,根据区政府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钟楼经济开发区、新闸工业园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一是开发区的各项建设已在批准的用地规模和范围内进行,坚持从革新传统用地观念,转变落后用地方式入手,以区划调整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用地布局调整,按照“停、清、撤、并”的要求,对各类园区的土地进行有效整合,开展综合利用,用科学、合理发展建设的思路改变星散零乱的建设方式,使企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城镇集中,重点建设钟楼经济开发区,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对圈而未用的土地进行了复耕,三是按项目的具体情况办理正常报批手续。四是规范用地行为,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征地过程中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问题,切实维护了被征地人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清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管理使用及清欠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为此成立了领导班子,做到组织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街道(镇)对1999年1月1日以来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

全区1999年1月1日以来城镇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共12个批次,单独选址3个,合计征用土地面积174.73公顷(2620亩)。新闸镇的补偿安置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支付农民每亩14000元为征地补偿款;二是每年每亩支付700元。低于市政府85号文件标准的,现镇政府与被征地村、组签订还款协议。钟楼开发区征用的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已按市政府[2001]85号文件标准支付完毕,由于市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帐户的设立在哪一级财政没有明确,现钟楼开发区先把土地补偿款全部划到区财政局帐上。

通过这次清理整顿,我区进一步加大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监管力度,最近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钟楼区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钟政发[2004]55号),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方式更加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必须纳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严禁任何组织、个人私分、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要做到各级征地补偿费账目清晰,有效杜绝被征地农民为征地补偿问题的上访事件,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钟楼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检查监督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监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及省市要求,由区物价局牵头,区教育、监察、财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与2004年11月8日开始重点对全区30余所 中小学自2003年秋季到2004年春季,学校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学校都能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收费。

我区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建立收费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物价、文教、监察、纠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定期对各校的收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区教文局主要领导与52所学校校长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并规定:凡学校发生违反政策规定擅自自开项目收费和提高标准收费,造成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建立突出重点、专攻难点的工作机制。把群众反映的油印资料费、打印费、早餐费、饮水费、特长培养费、考试费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抓。三是建立学校收费公示和收支统一管理的监督机制。全区52所学校按照区政府要求,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将学校收费、财务收支、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等内容实行“三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学校收费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区学校收费问题始终保持着“零”投诉。近年来已有12所学校被评为“收费规范学校”

六、深入开展减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农村政策,执行农村税费政策,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今年对粮食直补检查的情况是:我区的粮食直补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把握好四个环节:(1)把握好水稻面积的审核关,由各村组织村民小组长逐户核实种植面积,并由户主当场签字认可。(2)汇总申报水稻面积、直补金额,制定直补方案,报区政府审批。(3)把握好公示关,水稻面积细化到每一农户,按统一表式上墙公布,接受农民监督。(4)把握好直补资金发放关,由各财政所建立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及时把粮食直补通知书发到农户手中,农民凭通知书、身份证领取直补资金。我们抽查了部分农户,直补金均已全部到农户手中。今年10月26日,区村务公开小组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农工办、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一镇四街道的部分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领导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我区的村务公开已成为村委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坚持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主动引导群众参与,努力搞好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落实情况的督查

今年以来,我区在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主要从二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区的收费管理。一是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今年初区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收费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各级收费部门必须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凡公示中没有列入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擅自收取,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禁收取国家法规政策已明令不准收取的费用,严禁收取超出行政审批范围及所有事项的费用,严禁多头收费和收费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并明确了监督考核办法和责任要求。今年5月,区政府又及时转发了市物价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就加强我区涉企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明确了四条原则意见,规定对没有按照《通知》要求而办培训班的有关单位,区监察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证。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监督检查。4至5月物价、财政部门联合组织了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年度审核。7月,区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了“软环境建设年”半年度检查考核。7月,区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组成人员再次对收费公示制度进行了回访检查,从而确保了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措施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工示情况进行了督查。

另外,我们还对安全生产,四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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